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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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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寧受委員長會議委託作說明
2021年10月1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2年/第五號
——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的說明
——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李 寧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委員長會議委託,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的說明。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

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多發高發,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對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關鍵環節和制度構建,以及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等提出明確要求。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的重要舉措。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形勢嚴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據很大的比重。犯罪分子利用新型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鑽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網絡黑灰產業交易等實施精準詐騙,組織化、鏈條化運作,跨境跨地域實施,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群眾反響最強烈的突出犯罪,多發高發態勢難以有效遏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堅決打擊治理,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三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實踐的迫切需要。從實踐情況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夠充分,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治理存在薄弱環節,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責任制度,形成協同打擊治理合力;實踐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為法律規定;現有法律規定總體上較為分散,不夠明確,針對性不強,各方面對於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的需求較為迫切。

二、起草的過程和總體思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律制度建設,法制工作委員會會同有關方面積極開展研究起草工作。一是深入調查研究,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互聯網企業、電信企業,以及浙江、雲南、江蘇、北京等地調研;商請有關部門提供統計數據分析和案例;系統梳理現有政策文件、總結實踐經驗;委託有關方面對國外電信網絡管理制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律制度等進行研究。二是廣泛聽取意見,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中央有關部門、企業和地方的意見,聽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意見,將草案徵求意見稿印發中央有關部門和部分省(市)等徵求意見。三是會同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就立法中的主要問題深入研究論證,形成共識。

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總體思路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精準防治和問題導向,強化系統觀念、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加強預防性法律制度建設,為打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法治支撐。立法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立足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前端防範。關於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刑法已做出多次修改完善,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關規定。本法主要是按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鍊、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防範性制度措施建設。二是「小快靈」、「小切口」,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條文數量不求太多,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三是急用先行。本法是一部系統綜合、針對性強的專項法律,對實踐中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規定,擬制定修改的電信法、網絡犯罪防治法、反洗錢法等其他相關立法針對電信網絡詐騙也可從各自角度細化相關規定,專項立法與相關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進。

三、草案的主要內容

草案共三十九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基本原則。強調堅持系統觀念,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規定各部門職責、企業職責和地方政府職責;加強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建設。

二是完善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有關基礎管理制度。落實實名制,規定電話卡、互聯網服務真實信息登記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業務盡職調查制度;對辦理電話卡、金融賬戶的數量和異常辦卡、開戶情形進行限制,防範開立企業賬戶風險;有針對性地完善物聯網卡銷售、使用監測制度。

三是支持研發電信網絡詐騙反制技術措施,統籌推進跨行業、企業統一監測系統建設,為利用大數據反詐提供制度支持。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等領域涉詐異常情形的監測、識別和處置,包括高風險電話卡、異常金融賬戶和可疑交易、異常互聯網賬號等,規定相應救濟渠道;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統籌推進相關跨行業、企業的統一監測系統建設,推進涉詐樣本信息數據共享;要求互聯網企業移送監測發現的嫌疑線索。

四是加強對涉詐相關非法服務、設備、產業的治理。治理改號電話、虛假主叫和涉詐非法設備;加強涉詐APP(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互聯網域名監測治理;打擊治理涉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產業。

五是其他措施方面,建立涉案資金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和資金返還制度;防範個人信息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有針對性加強宣傳教育;對潛在受害人預警勸阻和開展被害人救助;加強治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規定特定風險防範措施和國際合作。

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加大懲處力度。加大懲處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行為,實施懲戒措施;對違反本法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實施、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法律責任作出銜接性規定;規定金融、電信、互聯網企業違反本法規定製度措施的處罰;對有關企業因重大過錯導致電信網絡詐騙損失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規定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和以上說明是否妥當,請審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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