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 (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作者: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21年6月4日 |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推動廣播電視高質量創新性發展,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相統一,根據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媒體深度融合發展的意見》要求,和有關國家文化立法工作安排,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現行法規基礎上,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地方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廣播電視網絡視聽從業機構以及中央有關單位意見,多次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一、立法目的
[編輯](一)推動實現廣播電視領域加強黨的領導和全面依法治國融為一體。制訂廣播電視法,是廣播電視領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通過立法,明確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對廣播電視工作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堅定文化自信,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等基本原則,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二)為廣播電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制度保障。廣播電視是文化事業產業建設發展的重要領域,擔負着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責任,在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在此次全民疫情防控中,廣播電視通過網上網下一體聯動,發揮了輿論宣傳引導、公共服務、應急管理等多方面積極作用。制定行業基本法,將會更好地保障廣播電視行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廣播電視服務。
(三)為構建全媒體傳播體系提供法治支撐。廣播電視是全媒體中的重要內容。隨着媒體融合走向深入,全媒體傳播已經成為主流趨勢,融媒體中心等機構成為廣播電視業務的開辦機構,現行《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設定的以廣播電台、電視台設立審批為主的管理體制,已經不再適應這一新的發展和管理需求。當前,迫切需要根據全媒體時代特點,從法律層面做好廣播電視管理體系的頂層設計。
(四)提升廣播電視領域依法行政能力。廣播電視領域3長期存在基礎立法缺位、法規規章制定依據不足等問題,行業法治建設相對滯後於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隨着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等部分業務向社會放開,特別是近年來網絡視聽等廣播電視新業務快速發展,從業主體和從業人員越來越多,群眾參與度和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廣播電視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迫切需要得到進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過國家層面立法,以點帶面,逐步建立一套完備的廣播電視法律體系,形成良法善治新格局。對此,社會各界和各級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呼聲很高。
二、立法的指導思想
[編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聚焦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有效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推動新時期廣播電視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牢牢把握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黨管媒體的原則和要求,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守正創新,融合發展與扶持促進並舉,公共服務和內容規範並重,推進文化強國建設。
三、徵求意見稿擬設定的主要制度、措施
[編輯]徵求意見稿分為總則、業務准入、製作播放、傳輸覆蓋、公共服務、扶持促進、安全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10章80條。擬設定的主要制度、措施包括: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提供更多更好的廣播電視節目提供法制保障。
徵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建立節目創新創作扶持制度、節目綜合評價制度、節目播出調控制度、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廣告播放管理制度等,保障人民群眾收看到滿意的廣播電視節目。對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的主要任務和標準化、均等化建設提出要求。明確國家推進應急廣播建設,將應急廣播納入應急管理體系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並推動應用,充分發揮其在防災避險方面的作用。
(二)加強智慧廣播電視建設,推動廣播電視深度融合發展。徵求意見稿明確國家加強智慧廣播電視建設,推動廣播電視科技創新與服務升級,推進廣播電視在全媒體傳播體系中深度融合發展,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慧廣播電視服務。同時在業務准入管理制度上,將廣播電視活動按照生產傳播鏈條分為製作發行、集成播放、傳輸覆蓋三個環節,將廣播電台、電視台、融媒體中心、視頻網站、IPTV集成和傳輸機構、互聯網電視平台等各類播出平台和各類節目製作機構、各類網絡傳輸機構等均納入其中,按照分類目錄實施管理。
(三)落實網上網下一個標準、一體管理。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網絡視聽節目的廣播電視屬性,在網上網下實行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統一規定了電視劇片(包括電視劇、電視5動畫片、電視電影、電視紀錄片、網絡劇、網絡動畫片、網絡紀錄片、網絡電影等)的備案、審查程序。
(四)強化節目規範和從業人員管理。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廣播電視節目禁載的九類內容。提出了新聞節目應當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廣播電視節目的播放、轉載、合拍、進出口等均明確了要求。規定從事廣播電視節目播音、主持活動的人員,應當取得執業證書。明確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相關節目傳播將受到限制。明確節目主創人員的酬勞標準和配置比例應當符合規定。
(五)完善扶持促進措施。徵求意見稿規定了七類國家支持製作播放的節目。明確政府對廣播電視發展提供相應的資金保障、稅收優惠等扶持措施。明確國家支持廣播電視全國統一市場體系和產業體系建設。規定了國家完善廣播電視人才工作機制,建立節目評獎、工作表彰機制。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傳輸覆蓋、安全保障、監測監管、數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