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關於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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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關於紅笑》
作者:魯迅 1929年
本作品收錄於《集外集

  今天收到四月十八日的《華北日報》〔2〕,副刊上有鶴西先生的半篇《關於紅笑》的文章〔3〕。《關於紅笑》,我是有些注意的,因為自己曾經譯過幾頁,那豫告,就登在初版的《域外小說集》〔4〕上,但後來沒有譯完,所以也沒有出版。不過也許是有些舊相識之故罷,至今有誰講到這本書,大抵總還喜歡看一看。可是看完這《關於紅笑》,卻令我大覺稀奇了,也不能不說幾句話。為要頭緒分明,先將原文轉載些在下面——「昨天到蹇君家去,看見第二十卷第一號的《小說月報》,上邊有梅川君譯的《紅笑》,這部書,因為我和駿祥也譯過,所以禁不住要翻開看看,並且還想來說幾句關於《紅笑》的話。

  「自然,我不是要說梅川君不該譯《紅笑》,沒有這樣的理由也沒有這樣的權力。不過我對於梅川君的譯文有一點懷疑的地方,固然一個人原不該隨便地懷疑別個,但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盡有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不過也許我底過慮是錯的,而且在梅川君看來也是意想不到的事,那麼,這錯處就在我,而這篇文字也就只算辯明我自己沒有抄襲別人。現在我先講講事實的經過。

  「《紅笑》,是我和駿祥,在去年暑假中一個多星期內趕完的,……趕完之後就給北新寄去。過了許久才接到小峰君十一月七日的信,說是因系兩人所譯,前後文不連貫,托石民君校閱,又說稿費在月底准可寄來。以後我一連寫了幾封信去催問,均未得到回信,……所以年假中就將底稿尋出,又改譯了一遍。文氣是重新順了一遍(特別是後半部),錯誤及不妥的地方一共改了幾十處,交岐山書局印行。稿子才交出不久,卻接到小峰二月十九日的信,錢是寄來了,雖然被抹去一點零頭,因為稿子並未退回,所以支票我也暫時存著,沒有退去,以後小峰君又來信說,原書,譯稿都可退還,叫我將支票交給袁家驊先生。我回信說已照辦,並請將稿子退了回來。但如今,書和稿子,始終還沒有見面!

  「這初次的譯稿,我不敢一定說梅川君曾經見過,雖然我想梅川君有見到的可能。自然梅川君不一定會用我們底譯文作藍本來翻譯,但是第一部的譯文,句法神情都很相似的這一點,不免使我有一點懷疑。因為原來我們底初譯是第一部比第二部流暢得多,同時梅川君的譯文也是第一部比第二部好些,而彼此神似的又就是這九個斷片。在未有更確切的證明時,我也不願將抄襲這樣的字眼,加於別人底頭上,但我很希望對這點,梅川君能高興給一個答覆。假如一切真是我想錯了呢,前邊已經說過,這些話就作為我們就要出版的單行本並非抄襲的證明。」

  文詞雖然極婉委曲折之致,但主旨卻很簡單的,就是:我們的將出版的譯本和你的已出版的譯本,很相類似,而我曾將譯稿寄給北新書局過,你有見到的可能,所以我疑心是你抄襲我們的,假如不然,那麼「這些話就作為我們就要出版的單行本並非抄襲的證明」。

  其實是,照原文的論法,則假如不然之後,就要成為「我們抄襲」你的了的,然而竟這麼一來,化為神妙的「證明」了。但我並不想研究這些,僅要聲明幾句話,對於兩方面——北新書局,尤其是小說月報社〔5〕——聲明幾句話,因為這篇譯稿,是由我送到小說月報社去的。

  梅川〔6〕君這部譯稿,也是去年暑假時候交給我的,要我介紹出售,但我很怕做中人,就壓下了。這樣壓著的稿件,現在還不少。直到十月,小說月報社擬出增刊,要我寄稿,我才記得起來,據日本二葉亭四迷〔7〕的譯本改了二三十處,和我譯的《豎琴》〔8〕一併送去了。另外有一部《紅笑》在北新書局吃苦,我是一點都不知道的。至於梅川,他在離上海七八百里的鄉下,那當然更不知道。

  那麼,他可有鶴西先生的譯稿一到北新,便立刻去看的「可能」呢?我想,是不「能」的,因為他和北新中人一個不認識,倘跑進北新編輯部去翻稿件,那罪狀是不止「抄襲」而已的。我卻是「可能」的,不過我從去年春天以後,一趟也沒有去過編輯部,這要請北新諸公諒察。

  那麼,為什麼兩本的好處有些相像呢?我雖然沒有見過那一譯本,也不知所據的是誰的英譯,但想來,大約所據的是同一英譯,而第二部也比第一部容易譯,彼此三位的英文程度又相仿佛,所以去年是相像的,而鶴西先生們的譯本至今未出,英文程度也大有進步了,改了一回,於是好處就多起來了。

  因為鶴西先生的譯本至今未出,所以也無從知道類似之度,究竟如何。倘僅有彼此神似之處,我以為那是因為同一原書的譯本,並不足異的,正不必如此神經過敏,只因「疑心」,而竟想入非非,根據「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盡有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的理由,而先發制人,誣別人為「抄襲」,而且還要被誣者「給一個答覆」,這真是「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了。

  但倘若很是相同呢?則只要證明了梅川並無看見鶴西先生們的譯稿的「可能」以後,即不用「世上偏就是這點奇怪」的論法,嫌疑也總要在後出這一本了。

  北平的日報,我不寄去,梅川是決不會看見的。我就先說幾句,俟印出時一併寄去。大約這也就夠了,阿彌陀佛。四月二十日。

  寫了上面這些話之後,又陸續看到《華北日報》副刊上《關於紅笑》的文章,其中舉了許多不通和誤譯之後,以這樣的一段作結:「此外或者還有些,但我想我們或許總要比梅川君錯得少點,而且也較為通順,好在是不是,我們底譯稿不久自可以證明。」那就是我先前的話都多說了。因為鶴西先生已在自己切實證明了他和梅川的兩本之不同。他的較好,而「抄襲」都成了「不通」和錯誤的較壞,豈非奇談?倘說是改掉的,那就是並非「抄襲」了。倘說鶴西譯本原也是這樣地「不通」和錯誤的,那不是許多刻薄話,都是「今日之我」在打「昨日之我」的嘴巴麼?總之,一篇《關於紅笑》的大文,只證明了焦躁的自己廣告和參看先出譯本,加以修正,而反誣別人為「抄襲」的苦心。這種手段,是中國翻譯界的第一次。四月二十四日,補記。

  這一篇還未在《語絲》登出,就收到小說月報社的一封信,裡面是剪下的《華北日報》副刊,就是那一篇鶴西先生的《關於紅笑》。據說是北平寄來,給編輯先生的。我想,這大約就是作者所玩的把戲。倘使真的,蓋未免惡辣一點;同一著作有幾種譯本,又何必如此惶惶上訴。但一面說別人不通,自己卻通,別人錯多,自己錯少。而一面又要證明別人抄襲自己之作,則未免惡辣得可憐可笑。然而在我,乃又頗歎紹介譯作之難於今為甚也。為刷清和報答起見,我確信我也有將這篇送給《小說月報》編輯先生,要求再在本書上發表的義務和權利,於是乎亦寄之。

  五月八日。


注釋[編輯]

  1.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語絲》周刊第五卷第八期,後印入梅川所譯《紅的笑》一書,最後一節是印入該書時所加。《紅笑》,即《紅的笑》,俄國安德烈夫的中篇小說。梅川的譯本於一九三〇年七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2. 《華北日報》:國民黨在華北地區的機關報。一九二九年一月一日在北平創刊,一九三七年七月蘆溝橋事變後停刊。一九四五年八月復刊,一九四九年北平解放後查封。
  3. 鶴西:即程侃聲,湖北人,當時在《小說月報》上發表過一些詩作。他的《關於紅笑》一文連載於一九二九年四月十五日、十七日、十九日《華北日報》副刊。
  4. 《域外小說集》:魯迅和周作人在日本用文言翻譯的外國短篇小說選集。一九〇九年三月、七月先後出版兩冊,共收十六篇,由日本東京神田印刷所印行。
  5. 《小說月報》:一九一〇年(清宣統二年)七月創刊於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最初由惲鐵樵主編,一九一八年起,改由王蘊章(西神)主編,成為禮拜六派主要刊物之一。一九二一年第十二卷第一期起,由沈雁冰主編,內容大加改革,一九二三年第十四卷第一期起改由鄭振鐸主編。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出至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停刊。
  6. 梅川:即王方仁,浙江鎮海人。魯迅在廈門大學、廣州中山大學任教時的學生,「朝花社」成員。
  7. 二葉亭四迷(1864-1909):原名長谷川辰之助,日本作家、翻譯家。著有長篇小說《浮雲》、《面影》等。翻譯過屠格涅夫、果戈理等俄國作家的作品。
  8. 豎琴》:蘇聯作家理定(Лидин, Владимир Германович)的短篇小說。譯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九年一月《小說月報》第二十卷第一號。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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