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支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關於下達支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建〔2020〕289號 2020年7月15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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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支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中央財政在特殊轉移支付中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支持地方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現將有關補助資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指標見附表1)下達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和任務
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資金用於支持地方加快補齊應急物資保障短板,健全完善中央和地方統籌安排、分級儲備、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可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圍繞相關政策要求中明確的進一步充實完善專用應急政府儲備、大力支持產能備份建設、增強醫療物資和裝備應急轉產能力等三方面重點任務,統籌整合已有儲備資源,進一步充實完善專用應急政府儲備的品種規模,對重大傳染病防治專用藥品和醫療防護物資儲備的採購、輪換、管理及利息費用支出予以補助支持;着力提升公共衛生應急物資生產動員能力,支持國有及民營企業開展必要的產能備份建設和增強應急轉產能力,形成可持續的醫療物資、裝備供給能力。
二、資金安排原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安排和具體分配中央財政特殊轉移支付資金項目(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相關省、自治區統籌考慮)時,要遵循以下原則:
因地制宜,統籌規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細化項目安排。嚴格落實地方應急保障體系建設主體責任,統籌加大投入力度,保證項目可持續。
直達基層,惠企利民。確保錢跟着項目走,及時將中央財政支持資金直接下達到市縣基層。重點支持地方事權和中央地方共同事權項目,做好項目銜接配套。
精打細算,提質增效。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繫緊錢袋子。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規定,加強資金監管,切實提升資金效益。
三、支持範圍
中央財政安排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資金,以人口為主要因素,兼顧縣級行政區劃數量,同時考慮東中西部財力差異,按照因素法切塊分配,屬一次性補助資金。
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市縣基層,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補短板需求和任務承擔單位級次統籌安排,重點支持地方事權和中央地方共同事權項目,集中對重點救治藥品、醫療防護物資、醫療救治設備方面儲備及生產動員能力建設(不含醫療機構醫療物資儲備及生產能力建設)相關支出給予補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同步加大對地方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
四、工作要求
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在指標系統中按照「01003特殊轉移支付」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項目代碼及名稱:Z205060000001體制結算-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1100208結算補助收入」科目。省級財政部門在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並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資金單獨調撥,及時將資金指標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監控系統中要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財政部門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於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同時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並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直達資金下達後,應按照預算公開規定及時公開預算信息。
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將資金和任務細化到項目單位,已從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項目不予重複安排。
請各省級財政部門於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0日內將資金細化方案表報送財政部(格式見附表2,電子版需一併附上)備案。
特此通知。
附表:
1.中央財政支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補助資金分省預算指標.docx
2.XXX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財政支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資金細化方案表參考格式
財政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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