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關於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9〕30號 2019年4月13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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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號)等要求,根據2018年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現核定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項目代碼:Z155050000001),詳見附件1。如果相關轉移支付辦法有調整或變化,將再行清算。該指標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關項。現提出有關要求如下:
一、調整完善學生生活補助政策。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納入生活補助範圍。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為年生均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國家基礎標準50%的比例核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繼續由中央與地方財政統一按照5:5的比例分擔。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等要求,重新核定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貧困面和非寄宿生貧困面,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於2019年6月30日前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繼續落實好「兩免一補」政策,指導市縣教育、財政部門組織學校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生活補助發放工作,提高資助的精準度。
二、統一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分擔比例。從2019年春季學期起,農村公辦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所需經費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檔按比例分擔,其中:第一檔、第二檔中央財政分擔比例由50%分別提高至80%、60%;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中央財政由獎補支持調整為分別分擔50%、30%、10%。上述各檔所包括的省份詳見國辦發〔2018〕6號文件。各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統籌安排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資金和自有財力,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消除「大班額」,着力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
三、加大綜合獎補力度。在繼續對各地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給予獎補基礎上,對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關於「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等要求較好的有關省份,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由各省統籌用於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支出。
四、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年人均補助標準中部地區由3.16萬元提高到3.52萬元、西部地區由3.46萬元提高到3.82萬元。根據各地2019年招聘計劃及以前年度招聘教師人數核定下達預算。各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特崗教師享受提標政策,確保特崗教師工資正常發放。
五、調整完善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政策。將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標準由中央與地方分別制定,調整為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為每生每天4元。國家試點範圍為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所需經費繼續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試點範圍為其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縣、邊境縣、革命老區縣,具體實施步驟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並按照國家基礎標準統籌安排經費,中央財政給予生均定額獎補。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地方試點補助標準已達到每生每天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3元給予定額獎補;未達到4元的省份繼續採取分檔獎補方式。
六、瞄準突出問題和重點任務精準發力。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督促和指導地方做好義務教育保障攻堅工作,着力推進「控輟保學」,把滿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在政策制定、項目布局和資金投入時,要在堅持既定的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的基礎上,採取超常規舉措,精準施策,最大限度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和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傾斜,嚴禁違規提標擴面。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交叉重複。
七、切實加強績效管理。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參照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整體績效目標(附件2),結合中央財政補助額度,對本省績效目標進行調整,在收到預算文件60日內填報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並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備案後的績效目標作為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同時,請參照中央做法,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做好省內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對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將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表
2.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整體績效目標表
財政部 教育部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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