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20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關於下達2020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金〔2020〕114 號 2020年12月2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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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20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金〔2020〕114 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現向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下達2020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具體金額見附件。該項指標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農林水支出」,項目代碼「Z155110010001」。
按照《財政部關於加強PPP示範項目跟蹤管理的通知》(財金〔2020〕7號)有關要求,向各有關省追回中央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12400萬元(具體項目清單附後),已在本次資金結算時一併扣回。
請你廳(局)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專款專用。請你廳(局)對2019年試點城市獎勵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對同一主體重複享受中央財政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的,按規定及時追回中央財政獎補資金。
請你廳(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你省區域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並請參照中央做法,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做好本地區績效管理工作,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請你廳(局)於2021年3月31日前將2020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材料(含2021年度試點城市申報材料)、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績效自評報告報送我部(金融司),並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請你廳(局)於2021年7月15日前將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結算情況報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財政部當地監管局於2021年7月31日前將審核意見報送我部(金融司)。
附件:
1.2020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表
2.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分發地方)
3.追回中央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項目清單
財政部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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