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20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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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20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金〔2020〕60號
2020年6月24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下達2020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金〔2020〕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關於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的通知》(財金〔2019〕6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向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下達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預算,具體情況見附件。該項指標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農林水支出」,項目名稱「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代碼「Z155110010001」。

根據各省評審推薦結果,確定北京市順義區等60個市(州、區)為2020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請你廳(局)按照《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進一步加強資金規範化管理,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專款專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請按照《通知》有關要求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同時,請你廳(局)嚴格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有關要求,於2021年3月31日前將2021年度試點城市申報材料、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績效自評報告(含績效考核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報送我部(金融司),並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附件:2020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勵資金預算下達情況表

財政部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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