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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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岡比亞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4年12月17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和岡比亞共和國政府決定自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互派大使。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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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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