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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臨川縣與撫州市合併設立臨川市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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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臨川縣與撫州市合併設立臨川市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
1995年3月29日
收錄於撫州市志-附錄,2013年,撫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ISBN:978-7-5144-0962-8。

省人民政府:

1995年3月6日,撫州地委、行署向省委、省政府呈報《關於落實國務院[1987]147精神,進行臨川縣與撫州市合併設立臨川市幾個原則問題的請示》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毛致用、吳官正、朱治宏、盧秀珍等同志先後作了重要批示。根據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我們正在抓緊工作,加快合併進程。現將合併實施工作中的幾個具體問題請示如下:

一、關於臨川市下設副縣級管理委員會的問題
按照國函[1987]147號批文精神,臨川縣、撫州市合併為臨川市(縣級)。合併後的臨川市有44個鄉(鎮)場,近100萬人口。鑑於其人口多、區域面積大的現實情況,為了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人心的穩定,順利推進合併工作平穩實施,同時,也為加快實現撒銷區、實行市管縣作好準備、打好基礎,擬報請省政府批准,臨川市下設兩個副縣級管理委員會,暫分別定名為「撫州管委會」和「上頓渡管委會」。「撫州管委會」管轄範圍為原撫州市的行政區城範圍,「上頓渡管委會」管轄範圍為原臨川縣的行政區域範圍(市、管委會暫時保留計劃單列)。
新的臨川市委設在原臨川縣上頓渡鎮,市政府設在原撫州市贛東大道。市人大、政協、紀檢、人武部、檢察院、法院按現有條件在兩地分駐。

三、關於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問題
從有利於平穩過渡分步消化,逐步到位,先合併再理順的原則出發,着眼於今後的機構改革,為確保新的機構設置能夠精簡高效,市一級機構與管委會一級機構原則上不重疊,虛實交錯。新的市委下設二個管委會黨委(副縣級)、二部(組織、宣傳)、一室(辦公室)、一委(政法委與政府法制合署辦公;新的市政府下設二個管委會,五個委員會(計劃、經貿、農業法制、科教),七個局(監察、勞動人事、統計、財稅、審計、建設、公安)。管委會黨委、管委會分別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其機構設置,除上述市屬機構不設外,其餘均暫時保留原撫州市、臨川縣現有的機構,待機構改革時,進一步理順。市、管委會所屬機構均為科級。暫維持原兩縣市的編制總數。
請求對新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人武部等機構的領導職數適當照顧,多配一些。市委常委配5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6人;市人大常委會擬由23人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8人;市政府擬設市長1人,副市長11人;市政協常委總數不變,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8人;市紀檢常委擬設13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3人;市人武部的政委1人,部長1人,黨委由7人組成,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3人。市人武部為虛設機構,實設2個管委會人武部,為副縣級級格。
管委會黨委、管委會分別由9人和7人組成,主要領導分別由市委和市政府副職兼任。

四、關於市人代會、政協委員會的籌備工作
依照法律規定,人大代表的產生先由原撫州市和臨川縣分別選舉產生,再合起來召開新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並選舉產生新的市人大和「一府兩院」的領導成員。市政府會議,由新市委的有關部門提名,按照政協章程辦理,產生新的政協委員後,再召開市政協會議,選舉新的市政協領導成員。

五、關於其他問題
為了加快兩縣市紀委、人大、政協、人武部、法院、檢察院等單位以及條管部門的合併工作,請省委省政府加強指導和協調,並督促省有關部門聽取我們一次對口集體匯報,給予關心和支持。
縣市合併後,懇請省政府及省有關廳局維持原兩縣市的經費撥款和有關計劃項目不變。臨川市的機構改革推遲半年進行。
新的臨川市「一府兩院」的印章,請省有關部門儘快上報、製發。
關於合併工作經費等問題,將另行請示。

以上請示,請予儘快批覆。

撫州地區行政公署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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