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訂印發《「十三五」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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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訂印發《「十三五」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社會〔2019〕193號
2019年1月29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中國殘聯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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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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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殘疾人聯合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大對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等特殊困難地區支持力度,使更多群眾享受到普惠性養老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國殘聯對發改社會〔2016〕2848號文件印發的《「十三五」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實施方案》和《「十三五」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實施方案(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以下分別簡稱《實施方案》《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修訂後的《實施方案》《管理辦法》要求,健全完善建設項目儲備庫。對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光榮院、社會福利項目等切塊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項目,請參照「十三五」既定建設任務目標調整更新。對規劃期內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通過其他資金渠道已建成的項目、不再符合社會服務兜底工程管理要求的項目,要及時清理退出;對擬調入增補的項目,要嚴格對照《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把關核實,區分輕重緩急和優先次序開展前期工作,確保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建設項目儲備庫建立和調整情況,要依法依規按程序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社會服務兜底工程的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建設方案,統籌資金渠道,組織編制年度投資計劃並及時分解轉發落實,有序推進工程實施,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

附件:「十三五」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實施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  政  部

中 國 殘 聯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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