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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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核安函〔2020〕13號 2020年2月20日 發布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
生態環境部網站 |
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包括焊接人員和無損檢驗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緩安排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資格考試,考試計劃另行公布。
二、因考試暫緩導致補考時限超過要求的,考試成績有效期可延長至考試計劃公布後6個月。
三、因考試暫緩導致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證書失效或至考試計劃公布時證書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證書有效期可延長至考試計劃公布後6個月。
各單位應加強本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特種工藝人員培訓、考核、使用和管理,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質量。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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