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1年春運工作和加強春運疫情防控的意見
關於做好2021年春運工作和加強春運疫情防控的意見 發改運行〔2021〕35號 2021年1月8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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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春運工作和加強春運疫情防控的意見
發改運行〔2021〕3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經信廳、工信廳)、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局)、氣象局、總工會、團委,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交通運輸部各直屬海事局:
2021年春運將從1月28日開始,3月8日結束,共計40天。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做好春運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做好春運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眾平安有序出行。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2021年春運工作總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
(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運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切實強化底線思維,充分預估風險挑戰。按照減少人員流動、減少旅途風險、減少人員聚集、加強人員防護的原則,做好春運疫情防控準備,強化各項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態化防控條件下做好春運服務,也能在局地出現疫情後做好應急應對,努力實現疫情防控和春運保障「雙勝利」。
(二)科學研判春運形勢。經會商研判,2021年春運我國人口流動規模將顯著低於常年,客流量存在較強不確定性。節前客流相對分散,節後返程較為集中。在需求縮減和運力提升雙重作用下,預計營業性客運壓力將減輕,高鐵、民航出行比例進一步提高,小客車出行偏好明顯增加,惡劣天氣、農村道路安全風險等需要高度關注。
(三)健全協調有力的春運工作機制。各地區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春運工作機制,並將衛生健康、教育、文化旅遊部門納入,共同研究春運各項工作。各地區春運工作牽頭部門要抓好綜合協調,動態研判本地區春運形勢變化,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協調處理跨區域、跨部門的突出問題。春運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在本地區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統一部署下,做好春運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二、堅持底線思維,科學精準做好春運疫情防控
(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公路、鐵路、水運、民航各單位要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客運疫情防控工作。各類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春運期間要增加通風、消毒等措施頻次。落實飛機、列車、長途客車、重點水域水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工具的實名購票、對號入座。科學組織售票和加強乘車管理,嚴格控制列車超員率。做好進站(機場)、候車(機、船)等站區空間快速測溫和客流引導。加快推動「健康碼」全國一碼通行,提高人員通行效率,避免因掃碼查驗等引起人員聚集。公路、鐵路、水運、民航領域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具體措施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五)加強乘客和一線職工個人防護。所有客運一線服務人員要規範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對客運一線服務人員加強健康管理,開展日常健康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安排,抓緊推進客運一線服務人員疫苗接種組織工作,在知情自願的基礎上,力爭春運開始前實現「應接盡接」。
(六)強化春運疫情防控檢查指導。春運開始前,要對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各類隱患。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春運疫情防控指導,及時通報疫情信息,推動公鐵水航各單位完善防控措施,春運期間指導重要交通樞紐設置隔離區(留驗站)。
(七)做好春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針對局部突發疫情可能引發的交通管控、檢查升級、客流突變、車次航班停開等情形,提前制定有關應急預案。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採取加大消殺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嚴格防控措施,必要時依法依規按程序報批後減少或暫停客運班線或航線。
三、供需兩側發力,降低高峰期客流密度
(八)切實加強運力保障。公鐵水航等客運企業要密切監測分析客流變化,科學制定運輸方案,及時優化運力配置,滿足旅客出行需求。鐵路要充分利用高鐵輸送能力,發揮新開通線路作用,保證公益性慢火車開行規模;民航要充分利用騰出的國際航線資源,通過安排加班、調換機型等方式加強運力調配;公路、水路要加強重要樞紐、重點水域、旅遊景區運力供給,提升農村客運班線覆蓋面。鐵路、港航企業要優化運輸組織,統籌安排好煤炭、油氣等能源物資和糧食等重要生活物資運輸。
(九)着力優化運輸銜接。加強公鐵水航等不同運輸方式相互間信息共享和協調銜接,鼓勵採用市場化手段創新聯運方式,便利旅客順暢中轉換乘。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加強與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作,積極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達信息,各地要組織道路客運、城市交通運力,切實做好綜合運輸服務銜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客流壓力較大的綜合客運樞紐要建立跨部門指揮協調機制。
(十)積極引導錯峰出行。倡導職工群眾就地過節。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工作需要和職工意願,統籌安排休假。工會組織要積極與用工單位協商息工開工時間,組織做好務工人員錯峰返鄉返崗。鼓勵互聯網企業開發春運信息服務產品,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及時預測發布熱門目的地、交通樞紐客流量、道路擁堵等信息,引導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提早謀劃安排,防範各類風險挑戰
(十一)把安全生產作為重中之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以深入推進交通運輸等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契機,落細落實各類安全風險防控措施,結合疫情形勢變化和防控要求,組織開展春運安全檢查,對道路橋隧、運輸企業、樞紐場站、運輸設備、從業人員等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對重大隱患要建立台賬,實行掛牌督辦,嚴防車輛、駕駛人「帶病」運行。強化「兩客一危」、重型載貨汽車、麵包車等重點車輛動態監管,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違法載人以及非法營運等嚴重違法行為,深化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強化重點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嚴格執行民航冬春航季運行安全規定。加強春運期間網約車、順風車安全管理。
(十二)有效應對惡劣天氣。加強大風、寒潮、暴雪等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健全氣象信息快速通報和預警機制,及時發布信息。針對可能出現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細化完善應急預案,提前備好鏟冰除雪、應急救援等物資設備,落實好應急運力。做好惡劣天氣下的交通運輸管控和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和養護單位及時鏟冰除雪,督促道路客運企業暫停或調整發車班次、水運企業落實船舶禁限航管理規定,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幹線公路通行。火車站、機場、客運港口、旅遊碼頭發生大面積延誤時,要及時調派力量,做好引導疏散,避免出現大規模人員(車輛)滯留。
(十三)做好道路疏堵保暢。提前對春運易擁堵路段和收費站開展排查並制定疏導繞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發路段並強化安全防範措施,設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站點。合理安排公路養護施工作業計劃,儘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開展養護作業。加強路網監測調度,利用多種方式及時發布路況信息,引導公眾合理選擇行駛路線。長三角、珠三角跨省車流量大的地區,要開展省際間路網運行研判,必要時組織跨省調度。在高峰時段做好現場交通疏導及遠端分流等工作。
五、適應疫情防控要求,打造便捷出行環境
(十四)擴大「無接觸」售檢票服務。鐵路要繼續完善12306售票系統,拓展線上服務範圍,延長網站服務時間;健全候補購票功能,維護網絡購票秩序;充分發揮電子客票優勢,增設自動檢票機、安檢儀,推廣自助實名制核驗通道;繼續為務工人員、學生和邊遠地區旅客提供預定團體票服務。道路客運要積極開展定製服務,道路水路客運要提升聯網售票服務水平,推廣電子客票。民航要在重點機場進一步推廣電子登機牌,實現「無紙化」便捷出行。
(十五)優化客運樞紐等重點區域服務。車站、碼頭、機場等樞紐場站,高速公路、國省幹線服務區要進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環境,嚴格落實環境衛生要求;配備消毒用品、口罩等防護物資,便於旅客臨時購買或取用。客運樞紐要規範引導標誌,設置急客綠色通道,優化安檢、換乘、行李領取等流程,減少旅客進出站擁擠和站內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條件,增設必要的服務台和流動崗。加強高速公路沿線餐飲場所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宰客等損害旅客權益行為。
(十六)做好重點群體服務。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碼」代辦代查、人工售檢票、諮詢指引等服務,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在智能化條件下的出行服務。主要樞紐場站要設立愛心通道、母嬰哺乳區、老幼病殘孕旅客候乘區和醫療服務點,並落實防護措施。全面落實軍人依法優先的有關要求,為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及其隨行家屬提供優先服務。規範客運企業價格行為,嚴格落實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兒童乘車優惠政策。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在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協調開行專車、專列,根據需要組織開行農民工返鄉和回城「點對點」包車運輸。
(十七)精準實施志願服務。按照倡導發動、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為主,精簡崗位、優化服務的原則,穩妥開展春運志願服務「暖冬行動」。重點圍繞疫情防控宣傳提醒、諮詢指引、票務協助等實際需求,精準確定崗位,加強規範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崗」和「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障」的原則,切實加強志願者防疫及服務保障。
六、做好宣傳引導,營造和諧春運氛圍
(十八)引導健康安全出行。加大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風險提示,增強廣大旅客疫情防範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持續開展春運出行信息發布,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提高車輛駕駛人和群眾交通安全意識,防範道路交通事故。
(十九)精心組織春運宣傳。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宣傳部門的溝通,綜合利用各類媒體渠道,深度挖掘春運素材,突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舉措、春運感人事跡等。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及時掌握熱點焦點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二十)持續推進信用建設。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有關要求,依法依規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開展失信懲戒。以車船機路港站等交通設施和窗口單位為載體,深入開展信用宣傳活動,展示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成效,倡導誠信服務、文明出行。
(二十一)關懷春運職工生活。加強對春運幹部職工疫情防控物資的保障,提前備足必要的防疫物資。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大對堅守春運工作一線職工的關心關愛,結合「兩節」送溫暖活動,組織開展走訪慰問,推動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單位要積極通過調休、補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崗幹部職工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中國氣象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航局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國鐵集團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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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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