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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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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運行〔2021〕602號
2021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運行〔2021〕602號

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應急部、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能源局、林草局、民航局、外匯局、知識產權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信廳(經信委、經信廳、經信局、工信局)、財政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過去一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21年,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好《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各項降成本重點任務,繼續為市場主體紓困,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將重點組織落實好8個方面19項任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堅持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堅持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堅持鞏固成果與提質擴面相結合,堅持降低顯性成本與降低隱性成本相結合,保持必要的紓困支持力度,推動政策紅利直達市場主體,增強發展信心。

二、持續合理降低稅費負擔

(一)進一步優化減稅政策。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繼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二)規範降低重點領域涉企收費。繼續開展寬帶和專線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持續降低企業用網用雲成本。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提高水電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三)落實落細減稅降費紅利。持續優化納稅服務,精簡享受稅費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堅決防止搞集中清欠稅收、亂收費削減政策紅利,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加強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等重點領域收費的監督檢查,持續加大各類違規涉企收費整治力度,堅決制止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違規行為。

三、深化金融讓利有效支持實體經濟

(四)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觀槓桿率基本穩定。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潛力,鞏固實際貸款利率下降成果,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五)引導金融資源精準滴灌。繼續運用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持。延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延長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六)優化企業金融服務。更好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拓展市場主體融資渠道。創新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以產業鏈和供應鏈為切入點,推廣供應鏈票據和應收賬款確權,增強銀行與產業鏈的融合度和協同性。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推動徵信與信用評級機構為企業融資提供高質量的徵信和評級服務。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

四、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七)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簡易註銷制度。修訂出台《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繼續放寬准入限制。進一步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實施工業產品准入制度改革,推進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生產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

(八)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有效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優勝劣汰。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推動各類中介機構公開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

五、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九)延續部分階段性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範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

(十)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素質。持續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範圍,開展大規模、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六、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

(十一)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平穩執行新核定的2021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進一步清理用電不合理加價,繼續推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允許所有製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十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研究出台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規定,繼續推廣「標準地」出讓改革經驗。健全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政策體系,修改完善市場競爭和交易等規則。組織實施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

(十三)降低房屋租金成本。鼓勵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七、推進物流降本增效

(十四)取消或降低部分公路民航港口收費。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取消港口建設費,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徵收標準降低20%。延續機場收費、空管收費和航空煤油進銷差價優惠政策暫定至2021年6月30日。

(十五)持續降低鐵路貨運成本。嚴格落實鐵路各項降成本政策措施,持續規範鐵路貨運相關收費,促進全程物流成本降低。推進鐵路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業務准入,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十六)完善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完善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緩解綜合運輸大通道「堵點」,提高通道運行效率。推進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綜合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完善港站樞紐集疏運體系。

(十七)優化運輸結構。大力推進多式聯運,引導推進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重點線路聯網成片、提質增效,形成網絡效應。推動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同比增長10%以上。

八、提高企業資金周轉效率

(十八)依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發揮好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台作用,加快研究出台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辦法。

九、激勵企業內部挖潛

(十九)支持企業挖潛增效。鼓勵企業「上雲用數賦智」,以數字技術賦能降本增效。推進智能製造示範工廠建設,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持續推動工藝裝備升級和生產過程智能化提升。引導企業對標國際先進,加強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各有關方面要不斷完善降成本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協調會商,強化宣傳解讀,抓實抓細降成本各項政策舉措,暢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同時持續跟蹤落實成效,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將繼續加強對好經驗、好做法的梳理,並做好宣傳和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人 民 銀 行

2021年4月2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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