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免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歐文龍職務的通知
外觀
關於免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歐文龍職務的通知 國人字〔2006〕98號 2006年12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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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建議,國務院2006年12月7日決定:免去歐文龍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職務。
國 務 院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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