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綜合管理系統試運行及組織開展信息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關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綜合管理系統試運行及組織開展信息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5〕1239號 2015年4月9日 發布機關:國家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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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
為加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下簡稱「國保單位」)信息數據的統計和研究等基礎工作,提升國保單位保護管理水平,我局研發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綜合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www.1271.com.cn)。為確保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有效發揮功能,現就系統試運行及做好國保單位信息數據的採集、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的基本功能。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以為文物保護宏觀決策和科學規劃管理提供信息數據服務為目標,具備國保單位信息實時採集和管理查詢統計基本功能,信息數據涵蓋第一至七批國保單位基本屬性、主要文物組成、保存情況、管理使用狀況、保護規劃編制、保護工程實施、考古工作計劃等內容。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的基本用戶現為各級文物部門(省及市縣級文物部門登陸賬戶名稱和密碼見用戶手冊),未來計劃擴展至國保單位的管理使用者。
二、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信息數據填報審核程序。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的信息數據實行逐級申報和動態化管理,信息數據填報主體是縣級文物部門,經市、省兩級文物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後上報。由省、市級文物部門直接管轄的國保單位,也可由省或市級文物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登陸賬戶,信息數據經縣級文物部門審核後,上報至市、省級文物部門。
三、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信息數據採集內容和時間要求。國保單位名稱、類型、年代、地址、簡介、文物本體構成等基礎信息我局已預錄入綜合管理系統,地方各級文物部門進行核對確認。縣級文物部門填報的信息數據,主要包括國保單位保存狀況、管理使用情況和保護規劃編制實施、保護工程進展情況、考古工作計劃等,此類信息數據應於每年5月底和11月底之前分別更新上報。
四、各省級文物部門要高度重視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運行,安排專人負責做好本地區國保單位信息數據的採集、核報和更新工作,各地應於今年6月15日前完成首次信息數據填報工作。要依託國保單位綜合管理系統加強數據統計分析研究,全面掌握國保單位基本特徵、保存現狀、保護利用等情況,不斷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利用的整體水平。
系統運行使用過程中若有相關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我局。
聯繫人:國家文物局資源管理處姚丞 010-56792082
國家文物局
2015年4月9日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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