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入境免簽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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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入境免簽政策的公告 2024年第4號 2024年5月15日 發布機關:國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局網站 |
關於全面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入境免簽政策的公告
經商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並報國務院批准,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在中國沿海省份全面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入境免簽政策。現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乘坐郵輪並經由境內旅行社組織接待的外國旅遊團(2人及以上),可從天津、遼寧大連、上海、江蘇連雲港、浙江溫州和舟山、福建廈門、山東青島、廣東廣州和深圳、廣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亞等13個城市的郵輪口岸免辦簽證整團入境,旅遊團須隨同一郵輪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郵輪出境,在中國境內停留不超過15天,活動範圍為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北京市。
為支持郵輪旅遊發展,決定將大連、連雲港、溫州、舟山、廣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個郵輪口岸新增為中國過境免簽政策適用口岸,方便符合中國過境免簽政策條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郵輪過境。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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