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2021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關於切實做好2021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國糧糧〔2021〕177號 2021年9月8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糧食和儲備局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 銀保監會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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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切實做好2021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國糧糧〔2021〕17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糧食局)、財政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廳(局、委),市場監督管理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各有關商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糧食行業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秋糧收購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提高站位,進一步增強使命擔當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抓好秋糧收購,保護好種糧農民利益,切實維護糧食市場平穩運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當前,糧食市場形勢錯綜複雜,加之新冠肺炎疫情面臨短時間內多源多點發生的複雜局面,部分地區自然災害頻發,不穩定不確定因素較多,秋糧又是全年糧食收購大頭,涉及的品種多、範圍廣、數量大,做好收購工作面臨較大壓力挑戰。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堅決貫徹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把抓好秋糧收購工作作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謀劃、精準施策,堅決防範在秋糧集中上市期出現區域性、階段性農民「賣糧難」。
二、激發活力壓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好兩個收購
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要牢固樹立市場化理念,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糧食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緊緊圍繞「做好糧食市場和流通的文章」,整合多種資源,優化營商環境,組織好市場化收購。要進一步深化糧食產銷合作,建立健全糧食收購市場化融資支持機制,完善糧食鐵路、公路、水路運輸需求與運力供給對接機制,千方百計提高糧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要指導糧食企業科學安排運輸計劃,均衡流量流向,強化港口公共中轉倉庫屬性,加快港口糧食提離,防止出現壓港壓庫。要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鼓勵大型骨幹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糧食企業發揮渠道、倉容、資金等優勢,推動實現優糧優價、優糧優銷。同時,各地要認真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推進和規範糧食收購企業備案管理各項工作,指導企業及時向收購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依法依規開展糧食收購工作。
中儲糧集團公司要認真履行政策執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關於2021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有關政策的通知》(國糧糧〔2021〕42號)有關規定,組織做好政策性糧食收購,切實發揮政策托底作用。要根據糧源分布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加強收購進度監測,嚴格按照規定啟動、停止收購。要嚴格執行質價政策,按質論價,在收購過程中不得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符合標準的糧食,不得收「人情糧」「關係糧」,不得損害種糧農民利益。收購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開展「陽光操作」,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督。針對因環境污染、自然災害、極端天氣等影響可能出現的不達標糧食,各地要及時研究制定收購預案妥善應對,必要時可採取地方臨時收儲等方式,滿足農民售糧需要。同時,要強化農險風險保障,切實保障農民權益。
三、持續深化宗旨意識,提升為農為企服務水平
各地和有關企業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貼售糧農民需要,強化舉措、優化方式,切實提高服務水平。要優化收購現場服務,督促收購庫點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購品種、質量要求和價格標準,必要時早開門晚收秤,做到隨到隨收。要積極推廣「互聯網+」收購,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讓售糧農民少排隊、快售糧。要充分利用糧食產後服務體系,開展清理、乾燥、儲存、加工、銷售等服務,幫助農民減損增收。要引導鼓勵企業與糧食種植戶開展深層次合作,通過訂單收購、代儲代銷等方式,建立健全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長期合作機制。同時,要積極開展糧食節約行動,落實好節糧減損各項舉措,減少各環節糧食損失浪費;繼續指導農戶科學儲糧,積極推廣新型裝具,搞好技術培訓和服務;開展綠色倉儲提升行動,推動倉儲技術創新升級,大力推廣應用綠色儲糧技術,在確保糧食儲存安全的基礎上,促進優糧優儲,提升糧食保質保鮮儲存水平。
四、強化市場監測預警,積極主動做好宣傳引導
當前市場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多,形勢變化快。各地要持續加強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密切跟蹤糧食市場動態,隨時調度和掌握購銷情況,緊盯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環節,適時加大監測頻率和力度,充分發揮監測預警效能。要紮實做好收購進度統計和價格監測等工作,定期開展農戶和經紀人存糧專項調查,及時了解農民售糧進展情況。要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並解決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要多渠道宣傳解讀糧食收購政策,堅持正面引導,適時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會等,促進農民有序賣糧、企業均衡收糧,儘量規避因市場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要健全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糧油供求、購銷、價格等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秋糧收購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五、協同聯動多措並舉,確保糧食市場穩定運行
各地要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統籌做好秋糧收購和保供穩價工作,做到同頻共振、同向發力。要綜合採取多種措施加強調控,持續釋放積極信號,穩定市場預期。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變化和自然災害影響,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做到有備無患。要指導轄區內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在儲備輪換品種、數量、區域安排上加強銜接,把握好儲備輪換時機、節奏,充分發揮儲備吞吐調節作用,進一步增強協同效應。要抓好糧源組織調度,協調好收購、儲存、加工、銷售等重點環節,確保糧油供應不脫銷、不斷檔。有關中央企業要帶頭主動服從服務於國家宏觀調控,合理把握收購節奏力度,有序組織安排糧源加工銷售,積極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國家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形勢變化,合理確定政策性糧食銷售時機、節奏和力度,保障糧食市場供應,促進市場平穩運行。
六、從嚴採取監管舉措,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切實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和銷售出庫監管的相關規定,持續強化糧食流通監管,堅決做到監管全覆蓋、無遺漏,確保良好收購秩序。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大「四不兩直」執法和「飛行檢查」力度,充分發揮「12325」監管熱線作用,從速從嚴從重查處違規定點、以陳頂新、以次充好、先收後轉、虛假收購、拖欠糧款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壓級壓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營造誠信經營、公平交易的市場環境。要深入開展糧食流通「亮劍2021」專項執法行動,組織對糧食收購的專項檢查,適時宣傳專項行動成效,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強化警示作用,懲一儆百,增強震懾,國家有關部門將對此進行督查。糧食行業協會等團體要強化社會責任感,加強行業自律,有效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引導企業依法經營、守法經營。
七、強化收購組織領導,推動工作落到實處
各地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承擔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穩步推動糧食收購和保供穩價各項工作。要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上下聯動協同發力,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分解任務,細化責任到人,持續傳導壓力,確保國家各項收購政策落細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收購工作順利開展。要紮實做好收購期間疫情防控,開展常態化消殺工作,改善收購場所環境衛生,做到疫情防控和糧食收購兩不誤。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和作業監管,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要加強督導調研,深入基層一線、田間地頭,現場解決收購過程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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