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2019年春茶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2019年春茶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19〕258號 2019年3月27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
知識產權局網站 |
關於加強2019年春茶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春季是茶葉生產的重要季節,也是茶葉消費的旺季。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營造良好春茶市場環境,現就加強2019年春茶地理標誌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春茶地理標誌信息公開
春茶產地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全面梳理本地區春茶地理標誌相關信息,並按照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公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信息、核准使用專用標誌的企業名單、作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信息、相關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註冊人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的生產企業名單等。非春茶產地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為公眾獲得相關信息提供渠道指引。
二、依法處置春茶地理標誌違法行為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強化對春茶領域的地理標誌保護監管和執法指導,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查處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誌名稱及專用標誌,不符合地理標誌產品標準和管理規範要求而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名稱,使用與專用標誌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示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誌以及侵犯地理標誌註冊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電子商務平台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相關侵權糾紛信息,聯合有關部門快速糾正相關侵權違法行為。
三、加大春茶地理標誌知識宣傳力度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以春茶為重點,以在主流媒體開設專欄、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兩微一端」新媒體和戶外宣傳陣地等方式,全方位、多層次地開展地理標誌保護相關宣傳活動,宣傳法律法規,普及基礎知識,曝光典型案件。
四、強化春茶地理標誌輿情監測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牢固樹立風險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做好風險預警和應對預案準備,加強對與本地區有關的春茶地理標誌輿情收集與動態監控,提升輿情處置效率和質量。
各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2019年春茶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做好經驗總結和信息分享,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請示重大問題,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案例要及時報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當地黨委政府。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3月27日
(聯繫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趙銘 朱曉東 010—62083546 62086707 傳真:010—62083171)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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