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運動的議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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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運動的議決案
1923年
  (一)中国目下劳动运动方取守势,党的活动须多于工会活动,恢复工会口号须在被封工会各工友中宣传,引起压迫下之工人作政治的斗争。
   全国铁路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应从速召集全国各路代表会议讨论各路统一之工作,改造筹备委员会及讨论救济“二七”被难工友之方法。
   (二)哈尔滨及山东两地在产业上及地位上皆甚重要,该两地方之劳动运动不可忽视。哈尔滨方面之劳动运动更宜作与苏俄工人联合之宣传,现时反对苏俄之趋向亟宜纠正。
   (三)广东方面劳动运动,须注意新式产业之工人。至进步的手工业工人组织同时亦须整顿,促进其阶级觉悟。
   省、港、澳三方面产业的及手工业的工人组织,须适用国民运动口号作统一运动。
   香港地方在产业上甚为重要,在该地方之劳动运动须设法改职业组织为产业组织,以增加工人势力反抗英国帝国主义及资本主义之压迫。
   南洋华工为数极大,须设法使其与国内工人发生密切关系,但须纠正其省界国界分别之趋向。
   (四)中国妇女劳动运动以上海、天津等处为最盛。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须附设妇女部,由女同志负责担任此种工作。
   (五)工厂劳动运动须通用下列口号:(1)男女工资平等;(2)废止未满十四岁之童工;(3)推翻包工制;(4)星期日休息;以引起男女工人争取自身利益之觉悟。
   (六)为养成劳动运动人才起见,在适当地点设立劳动教育机关,以启发工人宣传及组织之知识。
   (七)劳动组合书记部今后之责任为组织天津、哈尔滨、山东、上海等处已组成之路矿等工会以外之各种工会。
   (八)在半殖民地之中国手工业工人占多数,在手工业中之劳动运动中除加薪减时口号外,消费合作运动或要求红利运动亦宜注意,但须纠正劳资妥协之趋向。
   (九)大的产业工会,尤其是海员工会,须设法引起其与赤色职工国际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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