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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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的通知 發改外資〔2018〕1916號 2018年12月26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外交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國資委 外匯局 全國工商聯 |
發展改革委網站 |
關於印發《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外事辦公室、商務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分行、國資委、外匯局分局(外匯管理部)、工商聯,有關企業:
合規是企業「走出去」行穩致遠的前提,合規管理能力是企業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方面。為更好服務企業開展境外經營,推動企業持續提升合規管理水平,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外匯局、全國工商聯共同制定了《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現予以發布,供企業參考。有關方面可以結合實際,在此基礎上制定更具體的合規管理指引。
附件:企業境外經營合規管理指引
國家發展改革委
外 交 部
商 務 部
人 民 銀 行
國 資 委
外 匯 局
全 國 工 商 聯
2018年12月2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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