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全國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全國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財法〔2021〕9號 2021年12月1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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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全國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財法〔2021〕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結合財政工作實際,我們研究起草了《全國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財政部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全國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自印發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財政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紮實開展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並取得顯著成效。財政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財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不斷深化並穩步推進,財政幹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顯著增強,全社會財政財會法律意識有效提升,財政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歷史變革。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財政法治建設,做好全國第八個五年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是引領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在新時代實現更大發展的思想旗幟。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深入開展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持續提升財政幹部法治素養,提高財政普法針對性、有效性、廣泛性,完善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推動財政事業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廣大財政幹部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顯著提高,公民對財政法律法規的知曉度、認同度和法治實踐的參與度顯著增強。財政領域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顯著改善。制度完備、實施精準、評價科學、責任落實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體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財政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財政普法理念和工作導向,以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宣傳財政法律制度,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分享公共財政建設成果。堅持服務大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與建立現代財稅體制開展財政普法,加快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為全面實施「十四五」規劃營造良好財政法治環境。堅持立足財政工作實際。堅持將財政普法貫穿財政工作全過程,針對不同地區和對象分類實施、精準發力,針對普法工作中的問題對症施策、着力解決,切實增強財政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
二、明確財政普法重點內容
(一)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財政部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的重點內容,作為廣大財政幹部學習的重點課程。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財政領域貫徹落實,運用各類媒體平台和宣傳渠道開展立體化宣傳,發揮好基層財政普法陣地作用,加大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解讀力度。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
堅持深入持久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闡釋好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積極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堅定憲法自信,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全面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加強憲法實施、實踐宣傳和理論研究,講好中國憲法故事,讓憲法法律深入財政工作、走入人民群眾。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活動。
(三)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深入學習宣傳黨章、準則、條例,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協調。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財政部門廣大黨員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堅決維護黨章權威。把黨內法規納入財政黨員幹部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並計入培訓學時,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
(四)突出學習宣傳民法典。
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闡釋好民法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質,闡釋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重點學習宣傳民法典在調整規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規定,深刻認識民法典對財政立法、行政執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導意義,推動廣大財政幹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學習宣傳財稅法律法規。
適應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需要,深入學習宣傳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各單行稅法、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資產評估法、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條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預算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財政法律制度,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適應加強財會監督的需要,大力宣傳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政法律制度,不斷提升財政幹部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引導社會公眾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財政工作。
(六)深入學習宣傳與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適應統籌發展和國家安全需要,大力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適應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傳我國涉外法律法規。適應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需要,大力宣傳有關平等保護、公平競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適應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需要,大力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監察法、法律援助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持續提升全民財政法治素養
(一)加強財政部門領導幹部學法用法。
重點抓好「關鍵少數」,堅持和完善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領導幹部法治講座、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培訓等制度,切實增強財政部門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能力。落實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明確領導幹部履職應當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深入推行重大財政決策程序制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合法性審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
(二)健全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制度。
健全完善財政幹部日常學法制度,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考察財政幹部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財政幹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引導廣大財政幹部積極參與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尤其是與履行財政職能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增強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意識。規範財政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加強對財政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三)加強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學法用法。
面向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以及社會審計、資產評估、政府採購、彩票等行業從業人員,大力宣傳財政、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政府採購、彩票等財政法律制度,不斷提升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樹立誠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從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積極承擔法律責任、社會責任。
(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力度。
根據財稅體制改革發展需要,針對各類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財稅法律法規的認同感和遵從度,提高社會公眾的財政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重點加強對高等院校財經類專業學生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其積極參與財政法治實踐活動。
四、提高財政普法針對性實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財政法治工作全過程。
在財政立法和文件制定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增強社會公眾對有關政策的理解和認知。在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時,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在行政複議工作中,利用受理、審理、決定等各環節實時普法。在提供法律服務、調處矛盾糾紛、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時,引導教育當事人依法維權、表達訴求。
(二)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
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領導機制,明確工作機構、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普法責任。鼓勵引導各類媒體發揮自身優勢,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設置普法專欄專題,及時準確解讀財政法律制度。
(三)積極推進財政法治文化建設。
積極組織創作和推廣財政法治文化產品,利用國家憲法日、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等契機集中開展財政法治文化和宣傳活動。繼續推進全國財政系統法治財政建設示範點工作,進一步深化創建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將示範點打造成為財政法治文化建設的樣板間和主陣地。結合財政改革發展史講好財政法治故事,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傳承紅色法治基因,為深化財政法治建設創造良好文化環境。
(四)創新普法方式方法。
堅持以群眾視角和語言開展精準普法,鼓勵財政幹部和社會公眾創作財政普法產品,加強對優秀自媒體製作財政普法產品的引導,注重短視頻在財政普法中的運用,推動財政普法資源信息共享。用好用活新媒體新技術,以互聯網思維和全媒體視角開展智慧普法,建設融「報、網、端、微、屏」於一體的全媒體財政法治傳播體系。
(五)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
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在財政行政執法過程中,要結合案情充分釋法說理,並將財政行政執法相關的法律依據、救濟途徑等告知行政相對人。在財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辦理過程中,切實做好釋法析理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按照程序表達訴求,理性維護合法權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
(六)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普法。
推動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在財政普法中發揮職能作用,鼓勵引導社會機構、群團組織、法律服務人員、大專院校師生、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參與財政普法。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財政普法中的積極作用。探索使用財政法律人才庫、公益性普法組織和普法講師團,完善政府購買方式等社會財政普法機制,打造財政普法大格局。
五、加強組織實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
健全財政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財政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各級財政法制工作機構作為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的辦事機構,負責制定普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做好組織、協調、檢查、督促、指導等工作。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健全財政普法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加強普法規劃實施中的動態監測。認真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驗收,對財政普法工作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揚,加強評估結果運用,交流推廣財政普法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財政部門和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高度重視財政普法工作,科學制定財政普法規劃或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財政部門黨組要加強督促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財政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人大、政府的領導與監督,加強與上級財政部門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的聯繫。
(三)加強工作保障。
強化各級財政對普法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把財政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持財政普法工作。要認真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強化信念理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探索建立財政法律專家資源庫和普法志願者隊伍,打造高素質財政普法工作隊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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