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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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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建〔2020〕5號
2020年1月20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財政部網站
財建〔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修訂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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