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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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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資環〔2020〕2號
2020年1月17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林草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資環〔202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生態環境廳(局)、農業農村廳(局、委)、自然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林業和草原局:

為規範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實現基金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下載: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docx .docx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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