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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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環資規〔2021〕528號
2021年4月14日
發布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交通運輸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銀保監會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印發《[[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環資規〔2021〕5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商務廳(局、委)、市場監管廳(局)、銀保監局,海關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要求,規範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為和市場秩序,保障再製造產品質量,推動再製造產業規範化發展,我們制定了《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 態 環 境 部

交 通 運 輸 部

商  務  部

海 關 總 署

市場監管總局

銀 保 監 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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