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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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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監〔2021〕4號
2021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監〔2021〕4號

有關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從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嚴格第三方機構執業質量監督管理,促進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財政部關於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下載:

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doc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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