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20〕3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
為科學指導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做好開學複課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進復學複課,針對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學習生活環境狀況、學生不同年齡段特徵等情況,我們組織制定了《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1. 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5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修訂版)
一、組織保障和制度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各崗位職責明確,任務到人。多校址辦學的中小學校,每校址必須指定明確的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和工作聯絡人。
2. 加強聯防聯控。教育部門和學校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溝通協調,配合屬地街道(鄉鎮)、社區(村)等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聯防聯控,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專業指導和人員培訓,形成教育、衛生、學校、家庭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
3. 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學校應圍繞關鍵環節和重點措施,制訂專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晨午檢制度、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制度、複課證明查驗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風消毒制度、環境衛生檢查制度和免疫預防接種查驗制度等。做好應急演練,與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溝通銜接。
4. 做好保障物資儲備。根據學校規模、學生及教職工數量,結合應急方案儲備足夠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包括消毒設備、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觸式溫度計、洗手液等。
5. 校園內清潔消毒。開學前對學校環境和空調系統進行徹底清潔,並開展預防性消毒,教室、食堂、宿舍、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開窗通風。
二、人員管控要求
1. 登記排查入校全體人員。提前掌握教職工(包括教師,以及食堂、保潔、保安等後勤服務人員)和學生健康狀況,建立健康狀況台賬,做好健康觀察。要求所有師生員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學校。對有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人員,應督促其及時就醫,暫緩返校,嚴禁帶病上課、工作。
2. 開展每日健康監測。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的晨午檢,住宿學生增加晚檢,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重點監測學生和教職工有無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對因病缺勤的教職工和學生要密切跟蹤其就診結果和病情進展。有條件的學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報告、監測。
3. 相關人員風險排查。建立學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每日由家長向班主任報告。學生或共同生活人員出現發熱等可疑症狀時,要及時、如實報告學校,並送醫就診。
4. 加強巡查。學校應每日開展校門口、食堂、廁所、教室、宿舍等重點區域、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巡查,發現潛在風險並及時通報和督促整改。
5. 控制校內人員密度。學校實行相對封閉的管理措施,錯時安排校內各班級作息,在入校離校、課間休息、用餐、如廁、進出宿舍等環節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人與人之間保持安全距離,所有可能引起人員排隊聚集的場所均設置1米線,引導學生不追逐打鬧、不握手、不擁抱。
6. 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可通過錯峰開會、網絡視頻或提前錄製會議材料等方式召開學生會議,適當開展網絡教育課程或線上展示交流活動,確需開展現場活動的,需按規定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
7. 開展健康教育與技能培訓。將新冠肺炎及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等納入開學第一課內容,讓學生和教職工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好自我防護。通過微信、校園網、校訊通等多種途徑將相關知識技能信息推送給師生和家長,提高師生、家長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意識和應對能力。
8. 加強師生員工心理疏導。關注師生員工的心理狀況,通過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培訓,開設心理諮詢、公布心理求助熱線等方式給予適當心理援助。對未能及時開學的師生員工,更要做好心理疏導。
9. 加強家校聯動。提醒家長加強自我防護,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做好親子溝通。學生在校外出現發熱等可疑症狀,家長要及時、如實報告學校,並送醫就診。在學校正式通知返校前,不得提前返校,安心居家,做好線上教學或學習、返校前物資準備。
10. 勤洗手。隨時保持手衛生,餐前、便前便後、接觸垃圾後、外出歸來、使用體育器材、電腦等公用物品後、接觸動物後、觸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觸可疑污染物品後,均要洗手。採用正確洗手方法用流動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11. 科學佩戴口罩。學生應隨身備用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應遵循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原則。
12. 加強近視防控。疫情期間,學生戶外活動減少,電子產品使用過多,增加近視發生和進展的風險,師生家長要引導學生注意做好近視的防控。適當科學運動,平衡營養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機體免疫力。
13. 途中防護要求。上、下學途中要堅持家庭、學校「兩點一線」,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動。最好採取步行、自行車、私家車方式上下學,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車時應注意個人防護,不與他人交談,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學到校或下學到家應及時洗手。
14. 對住校生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出校,如必須出校,須嚴格履行請假程序,並告知家長,規劃出行路線和出行方式。外出時,按相關規定做好個人防護和手衛生。
15. 注意工作人員防護。老師授課時不需戴口罩,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應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和定期洗滌、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劑,標識明確,避免誤食或灼傷。清潔消毒人員在配製和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16. 鼓勵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教職工開學前自願接受核酸檢測。
三、重點區域防控要求
1. 校園門口。實行校園相對封閉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進校通道,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准進校,師生進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通過實行錯時上下學、劃定1米等候線等方式,避免人員聚集。校園封閉管理要做到專人負責、區域劃分合理、人員登記排查記錄齊全。
2. 臨時等候區。在校門口就近設置臨時等候區,入校排查時若出現發熱等可疑症狀,應由專人帶至臨時等候區,複測體溫,及時聯繫家長,做好基礎防護後,按規定流程送發熱門診。定期常規消毒,若有可疑病例或發熱人員進入,需在專業部門指導下進行消毒處理。
3. 教室。有條件的學校應保證學生一人一桌,每名學生前後左右間距保持1米,對學生人數較多的班級可分班教學或錯時上學,調整教學時間和學生行進路線,避免人員聚集,做到學習、生活空間相對固定,接觸人員清楚。
4. 食堂。實行學生錯峰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域桌椅、地面及空氣消毒,並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峰、單向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後必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消毒時間、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賬。
5. 飲用水設備與洗手設施。飲水設施應每天進行必要的清潔工作,每天對出水龍頭至少消毒一次。要確保操場、廁所、食堂、宿舍等場所或附近洗手設施運行正常,原則上中小學校每40-45人設一個洗手盆或0.6m長盥洗槽,並備有足夠數量的洗手液、肥皂等,也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6. 學生及教職工宿舍。寄宿制學校學生宿舍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個宿舍居住人數原則上不超過6人,人均宿舍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學生宿舍應根據當地的氣候條件設置通風設施。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宿舍的清潔通風,一般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每天對宿舍地面、牆壁、門把手、床具、課桌椅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保持宿舍內外的環境衛生保潔,每天專人巡查清掃並進行登記。寄宿制學校應建立學生宿舍專人負責制,嚴格學生宿舍樓門管理,實行憑證出入和體溫排查。
7. 廁所。學校廁所由專人管理,設置符合標準的便器。落實廁所保潔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及時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龍頭、門把手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增加沖洗和消毒頻率。廁所的洗手設施應完備,宜配洗手液,有條件的使用感應式水龍頭、擦手紙或干手機。
四、環境衛生要求
1. 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對學校進行徹底清潔,加強校園內教室、食堂、宿舍等學生重要聚集場所和洗手間、洗漱間的保潔和消毒,徹底清理衛生死角。認真做好學校室內外的環境衛生。正常情況下,以清潔為主,日常預防性消毒為輔。
2. 加強通風換氣。各類學習、工作、生活場所要加強通風換氣,每次通風時間不少於30分鐘,每日不少於3次。除特殊天氣情況外,教室、辦公室應保持全天開窗通風。如使用空調,應當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
3. 做好清潔消毒。加強物體表面清潔消毒。應當保持教室、宿舍、圖書館、學生實驗室、體育活動場所、餐廳等場所環境衛生整潔,每日定期消毒並記錄。對門把手、課桌椅、講台、電腦鍵盤、鼠標、水龍頭、樓梯扶手、宿舍床圍欄、室內健身器材、電梯間按鈕等高頻接觸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應當加強學校食堂、浴室及宿舍等重點場所地面的清潔,定期消毒並記錄。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 加強垃圾分類管理。校園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分類收集並及時清運各類垃圾。日常使用廢棄口罩按生活垃圾處理。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
五、出現疑似感染症狀應急處置
1. 教職工或學生每日入校前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及時向學校報告,採取居家觀察或就醫排查等措施。
2. 教職工或學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對共同生活、學習的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如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
3. 在校期間,教職工或學生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時間採取隔離,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去定點醫院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並全程佩戴口罩。
4. 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與接受隔離的教職工或學生家長進行聯繫溝通,掌握其健康狀況。教職工和學生病癒後,返校要查驗複課證明。
六、境外師生返校要求
1. 境外師生未接到學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報到。
2. 境外師生返校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返校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
3. 入境後嚴格執行當地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和隔離醫學觀察,每日健康監測並填報健康卡,解除隔離後且身體健康方可返校學習和工作。
附件2
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修訂版)
一、開園前
(一)組織保障和制度要求。
1. 各地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風險級別和疫情應急響應級別調整情況作出科學開園的決定,周密準備、有序推進托幼機構開園。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家庭責任,紮實做好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安排。
2. 落實主體責任,園長為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分解、任務落實和督促檢查。細化各項防控措施,制度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每個細節、每個關鍵步驟落實到位,組織教職工進行培訓、演練操作。
3. 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聯合工作機制。托幼機構應加強與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屬地街道(鄉鎮)、社區(村)等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聯防聯控。形成教育與衛生健康部門合力,建立托幼機構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和培訓全覆蓋。
4. 制定防控方案。托幼機構應圍繞關鍵環節和重點措施,制定專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和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流程和制度。如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晨午檢制度、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制度、返園證明查驗制度等。
5. 保障物資儲備。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劑、消毒劑、嬰幼兒口罩、手套、體溫計、嘔吐包、紫外線消毒燈等防疫物資的儲備,洗手處配備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托幼機構全面清潔消毒工作,包括清潔消毒用品管理、組織實施、工作監督等。
(二)場所和人員要求。
1. 開園前對托幼機構環境和空調系統進行徹底清潔,對物體表面(如戶外大型玩具、門把手等)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對各類生活、學習、工作場所(如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師辦公室、音樂室、洗手間等)等所有場所開窗通風。
2. 在托幼機構內設立(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設立提醒標識,應有單獨使用的衛生間,配備專人負責,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3. 托幼機構教師做好嬰幼兒每日健康狀況統計,與家長密切聯繫,向衛生保健人員進行「日報告」與「零報告」。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每日掌握教職工和嬰幼兒健康情況,做好「日報告」、「零報告」的收集與管理,並上報主管部門;對全體教職工等開展防控制度、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宣教。
4. 家長每日做好嬰幼兒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托幼機構,確保開園前身體狀況良好。開園前做好嬰幼兒看護和防護物資準備,注意增減衣物防止嬰幼兒感冒,減少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如必須外出,做好嬰幼兒防護。
二、開園後
(一)人員管控。
1. 登記排查入園。提前掌握教職工(包括食堂、保潔、保安等後勤服務人員)和嬰幼兒健康狀況,建立健康狀況台賬,做好健康觀察。要求所有教職工和嬰幼兒做好入園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園方。對有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的人員,應督促其及時就醫,暫緩返園,不要帶病到園、工作。原則上外來人員不得入園,嚴格執行家長接送嬰幼兒不入園制度。
2. 各班級錯峰、錯時入園和離園,防止人員聚集。教職工和嬰幼兒每天入園時測體溫,不發熱方可入園,嚴格落實嬰幼兒晨午晚檢和全日觀察制度。晨午晚檢時工作人員應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 嚴格日常管理。堅持早、中、晚「一日三報告」制度和點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職工和嬰幼兒動態、健康情況,加強對教職工和嬰幼兒的晨、午檢工作,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並向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記錄,發現因病缺勤的教職工和嬰幼兒及時進行追訪、登記和上報。
4. 建立嬰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每日由家長向主班老師報告。
5. 從嚴控制、審核、組織舉辦各類涉及嬰幼兒聚集性的活動,不組織大型集體活動。
6. 做好嬰幼兒手衛生,儘量避免嬰幼兒直接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嬰幼兒個人衛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入園後、進食前、如廁前後、從戶外進入室內、玩耍前後、接觸污漬後、擤鼻涕後、打噴嚏用手遮掩口鼻後、手弄髒後,均要洗手。洗手時應當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按照正確洗手法徹底洗淨雙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7. 儘量選擇樓梯步行或扶梯,並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與他人正面相對;若乘坐廂式電梯,與同乘者儘量保持距離,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過多。
8. 嚴格落實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個人防護措施。嬰幼兒應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離家到托幼機構,因嬰幼兒特殊生理特徵,不建議戴口罩;托幼機構教師、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清潔消毒人員在配製和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9. 通過多種形式面向教職工、嬰幼兒和家長開展預防新冠肺炎的宣傳教育。教會嬰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培養嬰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等遮擋口鼻。指導家長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帶嬰幼兒去人員密集和空間密閉場所。
10. 境外師生未接到托幼機構通知一律不返園,新生不報到。返園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返園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入境後嚴格執行當地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和隔離醫學觀察,每日健康監測並填報健康卡,解除隔離後且身體健康方可返園。
11. 鼓勵具備條件的托幼機構教職工開園前自願接受核酸檢測。
(二)重點場所防控。
1. 加強物體表面清潔消毒。保持各類生活、學習、工作場所(如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師辦公室、音樂室、洗手間等)等場所環境衛生整潔,每日定時消毒並記錄。對門把手、水龍頭、樓梯扶手、床圍欄等高頻接觸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
2. 各類生活、學習、工作場所(如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師辦公室、音樂室、洗手間等)等場所加強通風換氣。每日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當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全空氣系統應關閉迴風。
3. 應當加強對各類生活、學習、工作場所(如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師辦公室、音樂室、洗手間等)地面和公共區域設施等場所的清潔,定期消毒並記錄。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 加強飲食衛生。做好餐車、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餐(飲)具應當貼名,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飲)具去殘渣、清洗後,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鐘;或採用熱力消毒櫃等消毒方式;或採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消毒後應當將殘留消毒劑沖洗乾淨。食堂工作人員的工作服應當定期洗滌、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然後常規清洗。
5. 加強飲水衛生和手衛生。飲水設施應每天進行必要的清潔工作,每天對出水龍頭至少消毒一次。要確保操場、廁所、食堂、宿舍等場所或附近洗手設施運行正常。
6. 加強嬰幼兒個人用品消毒,包括玩具、毛巾等,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再用清水沖洗乾淨,放在通風處晾乾。
7. 加強托幼機構內垃圾分類管理。垃圾日產日清。日常使用廢棄口罩按生活垃圾處理。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
三、出現疑似感染症狀應急處置
1. 教職工或嬰幼兒每日入園前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嘔吐、腹瀉等症狀,應及時向托幼機構報告,並按有關規定採取居家觀察或就醫排查等措施。
2. 在園期間,教職工或嬰幼兒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嘔吐、腹瀉等可疑症狀,應當立即上報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採取隔離,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去定點醫院就醫。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3. 教職工或嬰幼兒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托幼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在疾控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對共同生活、學習的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如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
4. 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與接受隔離的教職工或嬰幼兒家長進行聯繫溝通,掌握其健康狀況。教職工和嬰幼兒病癒後,托幼機構根據衛生健康部門要求查驗應提交的返園健康證明材料。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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