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工信部聯產業〔2019〕218號 2019年10月11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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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中國工程院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
關於印發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市場監管、統計、銀保監、證監、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商務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中國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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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10月11日
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
製造業設計能力是製造業創新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升製造業設計能力,能夠為產品植入更高品質、更加綠色、更可持續的設計理念;能夠綜合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能夠推動集成創新和原始創新,助力解決製造業短板領域設計問題。近年來,設計創新有力促進了製造業轉型升級,也帶動了設計自身從理念到方法,以及實現方式等方面的持續進步,但設計能力不足仍是影響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瓶頸問題,在設計基礎研究與數據積累、設計工具與方法、設計人才培養、試驗驗證以及公共服務能力等方面仍亟待加強。為提升設計能力,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要求,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製造業短板領域精準發力,不斷健全產業體系,改善公共服務,提升設計水平和能力,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轉變,為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主體地位,堅持競爭中性原則,鼓勵公平競爭,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公共服務,營造有利於工業設計發展的良好市場環境。
堅持創新驅動。加強理論、方法和實踐的創新,構建服務設計能力提升的創新體系。強化對企業設計創新的引導,以設計創新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
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各部門政策協同,形成目標一致、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強化對地方工作的指導,積極總結推廣相關經驗成果,凝聚創新發展新動能。
堅持以點帶面。依託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發展,以相關領域的設計發展帶動新理念和新方法推廣普及,以重點突破和試點示範帶動製造業設計能力全面提升。
(三)總體目標
爭取用4年左右的時間,推動製造業短板領域設計問題有效改善,工業設計基礎研究體系逐步完備,公共服務能力大幅提升,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發展。在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汽車、電力裝備、石化裝備、重型機械等行業,以及節能環保、人工智能等領域實現原創設計突破。在系統設計、人工智能設計、生態設計等方面形成一批行業、國家標準,開發出一批好用、專業的設計工具。高水平建設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提高工業設計基礎研究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創建10個左右以設計服務為特色的服務型製造示範城市,發展壯大200家以上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打造設計創新骨幹力量,引領工業設計發展趨勢。推廣工業設計「新工科」教育模式,創新設計人才培養方式,創建100個左右製造業設計培訓基地。
二、夯實製造業設計基礎
(一)加大基礎研究力度。強化製造業設計理論、設計基礎數據積累、設計規範、設計標準、設計管理、設計驗證等基礎工作。加大對設計創新項目和工業設計軟件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強化產品安全性、功能性、可靠性、環保性等標準要求,規範信息交互、用戶體驗、運行維護等設計標準,形成高水平設計標準體系。鼓勵社會團體、產業聯盟、高校院所和企業基於設計創新和專利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計量性設計研究,鼓勵構建支撐製造業產品設計的計量測試技術服務平台,推動計量與產品設計過程融合,逐步實現設計過程量值控制,提升製造業產品設計效率。
(二)開發先進適用的設計軟件。順應網絡協同設計趨勢,積極推進工業技術軟件化。在相關重大項目建設中加大對關鍵設計軟件的支持力度。推進三維幾何建模引擎等研發設計軟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布局基本求解算法庫、標準零部件庫、行業基礎數據庫和知識庫,促進源代碼資源開發共享,降低企業研發成本。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設計數據、模型和接口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廣工業APP應用。
三、推動重點領域設計突破
(三)補齊裝備製造設計短板。聚焦裝備製造業開放設計平台建設,特種用途或特殊環境裝備設計,高端裝備關鍵零部件設計等重點,擬訂並發布製造業短板領域設計問題清單,探索利用「揭榜掛帥」機制,引導相關地區和機構聯合攻關,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促進設計成果創新示範應用。
(四)提升傳統優勢行業設計水平。運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輕工紡織、汽車、工程動力機械、電力裝備、石化裝備、重型機械和電子信息等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產業,實現設計優化和提升,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五)大力推進系統設計和生態設計。積極推進系統設計與系統仿真技術研發,有效帶動原始創新。支持清潔高效節約能源產品設備的設計,提升發電裝備、餘熱回收裝備、終端用能設備、太陽能利用裝置的設計水平。發展循環經濟,鼓勵開展廢棄物回收利用,通過設計創新提升廢棄物加工轉化設備的效能。推進綠色包裝材料、包裝回收利用體系設計。
四、培育高端製造業設計人才
(六)改革製造業設計人才培養模式。研發體現中國特色、融匯國際標準、對接市場需求、橫跨學科門類的設計類專業課程,構建多學科交叉融合的設計高等教育體系。結合「新工科」建設,推廣CDIO(構思-設計-實現-運作)工程教育模式。聚焦製造業培養交叉型、複合型設計人才,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鼓勵社會團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製造業企業協作辦學,探索開放式、網絡化的設計教學模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源投向設計教育領域。鼓勵開展中小學設計思維和創新意識啟蒙教育。
(七)暢通設計師人才發展通道。加大工業設計人才培養培育力度,探索納入人才積分落戶制度。鼓勵行業組織等機構面向不同領域,開展設計人才能力素質評價,完善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充分利用設計院所等資源,釋放設計智力和要素活力。鼓勵具有大型項目經驗的設計師設立個人或聯合工作室,擔任社會兼職,在市場中發揮作用價值。
五、培育壯大設計主體
(八)加快培育工業設計骨幹力量。支持製造業企業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鼓勵工業設計企業專業化發展。繼續認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定期組織交流學習,為中心提供融資、培訓、國際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務。支持製造業企業開放設計中心業務,提升服務能力。鼓勵專業設計企業無縫嵌入製造業鏈條,形成長期穩定合作關係。強化專業領域設計能力和協同創新,與園區平台、產業集群、專業市場等實現融通發展。發展設計服務外包。
(九)促進設計類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健全設計類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打造產研對接的產業創新模式,獎勵各類重大設計創新成果,在資源共享、融資和人才服務等方面,支持設計類中小企業與相關企業開展對接合作。
六、構建工業設計公共服務網絡
(十)健全工業設計研究服務體系。以國家和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為主要依託,建設研究服務體系。圍繞行業特點和發展趨勢開展基礎研究,擬訂重大戰略與規劃,建立開放共享的行業數據資源庫、材料數據庫以及通用模型庫等,提供設計工具、設計標準、計量測試、檢驗檢測、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服務。多渠道多方式支持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鼓勵研究院按照市場規律自主運營、持續發展。
(十一)搭建共創共享的設計協同平台。借鑑國際經驗,發揮各類設計機構的人力、技術和資本優勢,創新「設計券」等支持方式,建立分布式設計資源共享網絡。支持相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完善儀器設施使用和共享機制,面向社會開放科研設施和測試平台,加強設計產業成果轉化。搭建設計創新智庫諮詢服務體系,鼓勵開展組織體系建設等諮詢服務以及行業前瞻性研究。支持各類設計機構創新組織形式,對接設計需求,開展眾創、眾包、眾設,構建協同發展的設計生態。
(十二)強化設計知識產權保護。發揮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園區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和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平台。加大懲戒力度,嚴厲打擊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等違法行為,維護行業競爭秩序。加強設計類評獎、大賽、展覽的知識產權保護。順應設計產業發展實際,探索新業態、新領域的外觀設計保護,適當擴大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客體的範圍。
(十三)營造有利於設計發展的社會氛圍。支持舉辦工業設計類展會,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相關展覽展示活動。積極促進設計交易,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舉辦設計周、設計節或設計集市。支持行業組織和社會機構健全標準制定、規範推廣、統計分析等方面的職能,在政企對接、企業合作、業務交流、活動組織、氛圍營造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鼓勵行業組織研究提出行業發展的重大設計問題和解決對策,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建設中外設計合作基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合力推動的工作機制。各地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部署落實工作任務。相關行業組織和社會機構要廣泛參與,共同落實各項任務安排。
(二)加大政策引導。修訂推動工業設計發展的政策,拓展設計內涵外延,針對製造業轉型升級提出有力舉措。利用相關部門現有渠道和重大項目,支持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重點支持設計基礎研究、基礎軟件開發、設計教育、重點行業領域「母機」設計方法研發等。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收入,可按國家稅法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強行業統計監測。
(三)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設計類產業基金,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引導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項目,為設計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資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設計企業上市融資。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設計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拓寬抵質押品範圍。鼓勵擔保機構設立專項擔保品種,加大對設計企業和設計創新項目的信用擔保支持力度。
(四)加強政策宣傳。準確解讀相關政策,大力宣傳設計領域優秀成果、賽事活動、重點企業和領軍人才,突出設計創新元素,體現設計對製造業轉型升級的支撐作用。加強設計類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提升誠信經營意識。不斷擴大設計創新的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重視設計、推動設計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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