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GB 5085.7-2019)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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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GB 5085.7-2019)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46號 2019年11月7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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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通則》(GB 5085.7-2019)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現批准《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通則》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通則》(GB 5085.7-2019)。
以上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通則》(GB 5085.7-2007)廢止。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田世宏會簽)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1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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