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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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 2021年3月4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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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特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見附件),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
海關總署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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