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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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號 2021年1月4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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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公告
公告 2021年 第1號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我部制定了《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現予公布。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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