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療救治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通知
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療救治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3〕1號 2023年1月2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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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療救治中始終堅持「中西醫並重、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和作用,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中醫藥救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注重「關口前移」,應用中醫藥早期干預
(一)各醫療機構接診出現新冠病毒感染常見症狀的重點人群(高風險)、次重點人群(中風險)時,要把第一時間用上中藥作為臨床救治的原則之一,力爭第一時間進行中醫藥干預。
(二)各醫療機構要依據中醫三因制宜、辨證論治原則,第一時間為患者提供中藥飲片處方、中成藥、醫療機構配置中藥製劑和中醫技術等中醫藥服務,減少病情向重型轉化。
(三)各醫療機構要按照當地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中藥協定處方(以下簡稱中藥協定處方)調配、煎煮中藥飲片供患者使用,減少患者在醫院就診和等待時間,提升接診效率。
(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多渠道擴充鄉鎮衛生院中醫(助理)醫師人員隊伍。統籌選派市、縣級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進行支援,確保每個中醫館至少有1名中醫(助理)醫師。組織開展農村地區中醫巡回醫療,依託地市級中醫醫院、實力較強的縣級中醫醫院組建中醫巡回醫療組,下沉到鄉鎮衛生院指導開展新冠病毒感染中醫藥救治工作。
(五)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指導醫療機構規範合理使用中成藥和中藥飲片,提升臨床療效,保障醫療安全。加強中醫藥治療方案培訓,重點培訓臨床類別醫師使用中成藥、醫療機構配置中藥製劑和中藥協定處方。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培訓,重點培訓新冠病毒感染中醫藥救治、重症高風險因素識別判斷、中醫藥康復治療等內容。
(六)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組織成立省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中醫藥專家委員會(專家組),指導做好老年人和兒童等特殊群體的中醫藥救治。研究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中醫藥干預指引,加強科普宣傳,引導群眾正確認識中醫藥療效,合理使用中醫藥。
- 二、強化中西醫結合,進一步加強重症醫療救治
(七)重症醫療救治中要堅持「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有團隊、有機制、有措施、有成效」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療救治中西醫協作工作機制,院級專家組應由中醫醫師和西醫醫師共同組建,中醫醫師應共同參與患者診療決策,開展聯合查房、多學科會診、病例討論等。針對重症、危重症患者,要有經驗豐富的中醫醫師參加多學科聯合會診,共同研究確定中西醫結合治療措施,負責中醫治療和病情觀察。
(八)各地成立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療救治專家組要進一步充實中醫專家力量,對綜合醫院進行重症、危重症中醫救治巡診指導。
(九)各醫療機構要在國家診療方案指導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醫療救治中,積極合理使用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中藥飲片和中醫技術,同質化、規範化開展中醫藥救治。醫療機構信息系統要能夠支持中醫醫囑的下達和執行。
- 三、加強組織領導,做好中醫藥救治保障工作
(十)各級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加大對中醫藥救治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在人員配備、資金支持、藥品保供、資質審批等方面破除障礙、解決困難。
(十一)省級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根據國家診療方案,對相關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特別是針對重症、危重症的中藥品種,重點儲備、保證供應。
(十二)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用於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醫療機構配置中藥製劑要及時批准其在轄區內指定的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對應用於重症治療的醫療機構配置中藥製劑的調劑使用申請,原則上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代章)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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