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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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80號
2018年7月27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稅務總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保證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有效落實,現就留抵退稅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問題通知如下:

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7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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