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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機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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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機制的通知
發改辦社會〔2021〕37號
2021年1月14日
發布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建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機制的通知

發改辦社會〔202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衛生健康委: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開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創新先行先試提出明確要求。今後一段時期內,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深刻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應對人口老齡化要求更高、任務更重、緊迫性更強,需要鼓勵有特點和代表性的區域,探索多領域、多維度的系統創新,以點帶面形成示範帶動效應。現將建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繫城市機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聯繫機制的總體要求

以服務體系、體制機制、要素支持、業態模式、適老環境為重點,結合創新驅動、擴大開放、優化營商環境、強化社會治理等方面的要求開展探索,為全國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經驗。

爭取到2022年在全國發展一批創新活躍、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的地區,培育一批帶動性強、經濟社會效益俱佳的健康養老產業集群,形成一批特色鮮明、行之有效的創新模式和典型經驗,探索一批普遍適用、務實管用的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舉措。

二、建立聯繫機制的工作方案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系統性工程,聯繫城市要緊扣《規劃》內容,既統籌兼顧、綜合探索,又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特別要注重盤活存量資源,把推動地方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作為重要建設內容,以點帶面更好發揮先行示範作用。

一是促進服務體系創新。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加強地方財政投入保障,實現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務應保盡保。統籌整合養老服務各類資金渠道,建立健全由政府、社會、個人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成本分擔機制。將養老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並制定「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規劃或實施方案。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協調發展,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能力廣覆蓋,加強社區養老服務骨幹網建設,支持機構養老充分發展,着力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促進醫養康養服務在居家、社區、機構深度融合,鼓勵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和農村互助養老。加強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堅持公益屬性,出台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綜合評估和輪候制度。健全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制度,推動養老服務領域市場化改革,優先支持以公建民營、普惠養老為導向的養老服務項目。有力有序推動地方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並制定準入、管理等政策舉措。

二是促進體制機制創新。將推動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作為體制機制創新的重點內容,根據地理位置、周邊配套、基礎設施、運營狀況等,科學合理設定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加強轉型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管理,主要採取劃轉整合方式,由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整合資源、統籌規劃;轉型過程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依法依規採取授權經營、資本金注入、作價出資(入股)、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養老項目建設。設立專項經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同時,在應對人口老齡化國際合作、擴圍企業年金、完善保險等籌資機制、發揮涉老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老年人社會優待、發展嬰幼兒托育服務、構建家庭支持體系等方面,有選擇地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改革探索。

三是促進要素支持創新。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計劃,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新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並結合實際安排在合理區位。多種方式支持利用存量資源發展養老,在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統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支持空置公租房、國企物業等無償或低償用於養老用途。在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規定前提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為養老場所設施的建設標準、指南和實施辦法,並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機制,定期集中處置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手續辦理、鄰避民擾等問題。創新金融支持養老產業發展方式,拓寬養老服務機構融資渠道,拓展貸款抵質押品範圍。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加快構建為老服務的人力資源隊伍,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擴大老年醫學、康復、護理、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規模,完善養老服務培訓體系。提高養老從業人員的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探索建立對養老從業人員的津補貼和榮譽激勵制度。

四是促進業態模式創新。明確養老產業發展總體思路,結合地方產業基礎,推動養老產業鏈延鏈補鏈工程,發展壯大養老產業集群,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健康養老產業園區化發展,支持企業開發康復輔具、食品藥品、服裝服飾、養老照護、智慧健康養老以及護理照料、休閒娛樂、文化旅遊等老年用品和服務,完善創新設計生態系統,促進用品製造提質升級。大力扶持養老優勢企業,推動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推動發展「互聯網+養老服務」、「互聯網+老年健康服務」,支持大型互聯網企業導入養老服務和老年健康服務,支持優質養老機構互聯網平台化發展,更好發揮信息科技賦能作用。促進養老產業與教育培訓、健康、體育、文化、旅遊、家政等幸福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旅居養老目的地。

五是促進適老環境創新。充分考慮老年人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推動居家適老化改造,對城鄉老舊小區、老舊樓房以及公共場所、公共交通等設施設備進行適老化改造,加強宜居環境建設,大力建設老年友好型社區。補足配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基層老齡工作隊伍,為老年人在社區就近就便養老提供軟硬件支撐。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相結合。開展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居家社區探訪。大力發展老年大學,支持開展形式多樣的老年文體活動。積極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和孝親敬老主題教育活動,形成老年人、家庭、社會、政府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聯繫機制的工作安排

重點聯繫城市工作由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共同推進。

(一)時間和範圍。重點聯繫城市工作分階段實施,以縣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為單位開展。未來根據工作進展和行業發展側重,適時調整下階段任務安排。

(二)確定重點聯繫城市的主要條件。重點聯繫城市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重點聯繫城市工作;二是具有與承擔重點聯繫城市任務相適應的工作力量,相關部門有較強的改革創新意識和工作積極性;三是能形成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四是具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構建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基礎。

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人口老齡化發展現狀及趨勢,積極組織基礎條件好、改革意願強、發展潛力大、特色較鮮明的地區進行申報。每個省(區、市)報送時原則上應包含不同層級。

(三)工作方案制定。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指導重點聯繫城市擬定具體的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應包括重點聯繫城市背景、工作思路及目標、工作內容、方法步驟、預期效果、保障措施等。方案要思路清晰、定位合理、目標明確、成果具體,突出地方代表性,突出改革創新意識,一般應在服務體系創新、業態模式創新、要素支持創新、適老環境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全面開展,也可選擇部分建設任務重點推進,還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增加其他內容。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將重點聯繫城市名單及工作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於2021年2月20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統籌考慮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城市,確定重點聯繫城市名單。

(四)組織實施。建立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共同與重點聯繫城市在應對人口老齡化領域的長期聯繫機制,推動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落地。適時開展年度進展及成果通報交流。推動探索成果轉化利用,為國家層面政策制定提供參考。促進龍頭企業和重點聯繫城市項目「結對子」,提升當地涉老領域的產業化水平。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重點聯繫城市建設工作,建立與相關部門、城市多方聯動的工作機制,把握工作進度、保證工作質量,推進重點聯繫城市建設有序開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月1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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