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的通知 2020年5月27日 發布機關:國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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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的通知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推動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政府帶頭「過緊日子」有關要求,提高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節約購置資金,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在財政部指導下,我局擬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通過搭建實體倉庫和資產調劑工作平台,建立部門間資產調劑機制,對各部門、各單位閒置、超標準、低效運轉資產集中統一調劑使用,對部分經簡單維修可繼續使用的資產進行修復再利用,推進資產共享共用,實現資源的經濟節約、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
二、工作內容
(一)分級建立公物倉。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組織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搭建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信息平台(以下簡稱公物倉信息平台),試點建設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實體示範倉(以下稱集中倉)。有條件的部門,可以建立適度規模的小型公物倉。
(二)有效盤活資產。各部門應當定期清查盤點,及時掌握資產使用狀況,對於低效運轉、長期閒置的資產,機構改革或辦公用房調整中騰退的資產,納入公物倉管理;資產處置工作中,加大審核力度,對於達到使用年限仍能利用,或經簡單修復可繼續使用的資產,納入公物倉管理;加強資產的循環利用,因召開重要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組建臨時機構、承擔專項任務配置的資產,可納入公物倉管理。各部門可將納入公物倉管理的資產自行保管,或者申請調入集中倉。試點期間,納入公物倉管理的資產主要包括辦公家具和部分通用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
(三)實現線上辦理。啟用公物倉信息平台,實現資產信息發布、資產詳情展示、申請調劑、確定調劑意向、生成資產交接憑證等事項的線上辦理。請登陸gwc.ggj.gov.cn瀏覽或下載具體操作指南。
(四)規範賬務管理。資產調出部門應當根據資產處置批覆文件、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資產調劑憑證等相關資料,及時調整資產、財務賬目;資產調入部門應當根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資產調劑憑證等相關資料,及時辦理資產入賬手續。
三、有關要求
(一)公物倉資產調劑工作應當堅持主動申報、無償調撥、保障需要、規範高效的原則。
(二)各部門應當加強納入公物倉管理資產的日常維護管理,避免因拆裝、存放不當等原因導致資產損毀無法調劑,並確保在資產調出本部門前,按照國家安全保密有關規定,對包含涉密信息的資產進行脫密處理。
(三)各部門在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中,應當樹立節約共享意識,加大資產調劑力度。國管局通過資產配置計劃、處置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加大對公物倉利用、資產調劑共享的政策引導和監督檢查。
各部門在公物倉試點工作中如遇有關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政策諮詢電話:83084862,63097712)。
附件:1.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資產調劑流程
2.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資產調劑憑證樣本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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