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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高等教育)預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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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高等教育)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8〕112號
2018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教育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高等教育)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8〕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現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精神,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高等教育)預算指標(項目代碼:Z155050000004),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嚴格按照國發〔2007〕13號文件、財教〔2013〕19號文件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2019年轉移支付預算指標分解下達相關工作。此次下達預算指標不再列分項,由各省財政、教育部門在規定的分項之間統籌使用,確保應承擔的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待2019年預算確定後,將再次核定各地預算和分項資助人數,並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據實調整。

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各省教育、財政部門要按照即將印發的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進一步提高資助的精準度。對於2019年春季學期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要及時下達到相關學校,確保學生順利就學。

三、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請於2019年1月31日前將績效目標報送財政部、教育部。

四、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高等教育)預算表

財政部   教育部

2018年10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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