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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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預〔2021〕129號
2021年10月22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預〔2021〕129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進度,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2022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見附件),項目代碼Z135110059001,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07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收入」預算科目,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該項直達資金的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該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在收到本通知30日內,研究提出直達市縣基層資金的具體分配方案和初步分配結果並報送我部備案,待我部審核同意後下達市縣。

請你省(區、市)按照《財政部關於提前通知轉移支付指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10〕409號)、《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指標工作的補充通知》(財預〔2013〕347號)要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分解下達等相關工作。在下達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並保持中央財政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基層財政要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統籌用於惠企利民,積極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於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並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部分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同時,請按照有關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獎補資金,進一步均衡省以下財力分配,加大對基層財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調整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切實提高縣鄉政府基本財力保障水平。

附件:提前下達2022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分配表.xlsx

財政部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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