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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請審議增發2023年國債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以及調整2023年中央預算的議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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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請審議增發2023年國債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以及調整2023年中央預算的議案的說明
——2023年10月20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財政部副部長 朱忠明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託,現就提請審議增發2023年國債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以及調整2023年中央預算的議案作如下說明:

一、增發2023年國債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必要性[編輯]

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遭遇暴雨、洪澇、颱風等災害,部分地區受災嚴重、損失較大,地方災後恢復重建任務較重。同時,近年來,各類極端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對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8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要求加快恢復重建,進一步提升我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系,加強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設,着力提升基層防災避險能力,加快完善流域特別是北方地區主要江河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規劃和建設。

為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有關工作落實,擬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一定規模的國債,作為特別國債管理,集中力量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整體提升我國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增發2023年國債規模及用途建議[編輯]

根據災後恢復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需要,並統籌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建議增發2023年國債10000億元。2023年國債限額將由298608.35億元增加到308608.35億元,中央財政赤字將由31600億元增加到41600億元,全國財政赤字將由38800億元增加到48800億元,預計財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為緩解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建議增發的10000億元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根據目前有關工作進展,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元,其餘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全部用於支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確定的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一是災後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支持以京津冀為重點的華北地區等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促進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發展恢復到災前水平。二是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重點的骨幹防洪治理工程。支持大江大河大湖幹流防洪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大中型水庫建設以及蓄滯洪區圍堤建設,加快完善防洪工程體系。三是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實施預警指揮工程、救援能力工程、巨災防範工程和基層防災工程,建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系,提升防災避險能力。四是其他重點防洪工程。支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小型水庫工程,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及安全監測,海堤治理,整體提升水旱災害防禦能力。五是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持灌區建設改造修復、東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丹江口庫區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灌溉供水、排水保障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六是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支持構建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推動系統解決城市內澇問題。七是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支持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八是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支持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三、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情況[編輯]

按照上述方案,2023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將由100625億元增加到105625億元,增幅將由3.6%提高到8.7%。由於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將相應由236740億元增加至241740億元,增幅將由5.2%提高到7.4%,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將由275130億元增加至280130億元,增幅將由5.6%提高到7.5%。2023年全國、中央和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保持不變。2023年全國財政赤字將由38800億元增加到48800億元。

四、有關工作考慮[編輯]

增發2023年國債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更加嚴格的要求,管好用好每一筆資金,確保將資金用出實效。一是嚴格項目選擇。建立工作機制,壓實有關部門和地方責任,嚴格履行項目審批程序,確保項目具備實施條件。二是優化資金分配。加大對地方支持力度,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三是強化執行監控。有關資金全部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範圍,通過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實施全流程跟蹤監控,確保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四是加強績效管理。嚴格設定績效目標,加強跟蹤問效,對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項目,及時調整使用方案,避免造成資金浪費。五是加強財會監督。將國債資金使用情況作為財會監督的重點,盯緊盯牢資金使用,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財政資金以及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問責。

以上說明,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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