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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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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21〕2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2021年3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知通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更大力度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的決策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相關任務,支持重點群體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的就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依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緊扣創業帶動就業主題,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依託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區域四類示範基地,用好資金支持、政策扶持、宣傳推廣等抓手,組織實施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精益創業帶動就業等專項行動,力爭2021年將示範基地新增就業機會能力提升到110萬個以上,在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中發揮示範作用。

  二、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專項行動

  按照《關於開展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示範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20〕244號),支持示範基地以「四個牽引」深化實施專項行動,力爭創造60萬個就業機會。

  (一)新興業態牽引。聚焦「互聯網平台+創業單元」模式,面向在線教育、智能體育、智慧家政、遠程醫療、智慧養老托育、智慧旅遊、智慧農業、線上回收等領域,開展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應用試點,建設雲計算基礎設施、人工智能基礎服務平台,提供人工智能應用所需的基礎數據、計算能力和模型算法,為市場主體開發同步課堂、遠程手術、遠程監護、數字旅遊、實時調控、演藝直播、高清視頻通訊社交等應用提供支撐。

  (二)平台企業牽引。支持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家政公司、家電回收企業等市場主體平台化轉型,增強線上服務能力。引導互聯網平台企業進入社會服務領域,帶動行業統一服務標準、提升服務品質,支持各類社會服務機構抱團創業。鼓勵區域示範基地通過公開招標、揭榜掛帥等方式,購買教育、醫療、勞動就業、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培育壯大平台企業。

  (三)示範項目牽引。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等過程中,同步規劃社會服務領域應用場景建設,組織實施一批就業潛力大、帶動作用突出、社會需求迫切的「雙創」帶動就業示範項目。精心遴選有實力的平台企業承擔示範項目,從資金、技術、人才、土地、場所等方面予以集中支持。

  (四)先進典型牽引。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用好2021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創響中國」系列活動等重要平台,推動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對雙創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典型區域、典型企業、典型項目,以及創業創新賽事活動優秀獲獎項目進行宣傳。

  三、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

  按照《關於開展示範基地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20〕310號),支持高校、企業示範基地以「四個做實」深化實施專項行動,力爭創造30萬個就業機會。

  (一)做實結對共建。第一批和第二批企業、高校示範基地要積極拓展結對夥伴,通過共建雙創學院、專業實驗室、虛擬仿真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等方式,建立長期穩固的合作關係,推動活動常態化。第三批企業、高校示範基地要加快建立結對共建關係,協商制定「六個一批」重點任務清單。

  (二)做實項目孵化。企業示範基地要及時在「校企行」官網平台上發布更新技術創新需求清單,對「揭榜」團隊全程跟蹤,精準提供創業導師、創業場地、研發設備等支持,投資、參股、併購有價值的項目。高校示範基地要定期向結對共建的企業示範基地推薦技術過硬、市場潛力大、合作夥伴亟需的創業項目。

  (三)做實活動組織。結對夥伴要加強工作協同,共同組織和支持優秀創業項目參加「中央企業熠星創新創意大賽」、「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全國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等賽事活動,共同開展創新型企業、創業培訓講師進校園等活動,共同辦好創業投資基金對接會、融通創新主題日等活動。

  (四)做實崗位供給。企業示範基地要組織引導下屬單位及創新創業生態企業充分釋放崗位需求,以員工招聘、招募創業合伙人、提供實習見習崗位、招聘科研助理等形式,為結對共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機會。高校示範基地要引導更多學生參與到「校企行」專項行動,及時將信息推送給需要創業就業的學生。

  四、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專項行動

  圍繞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支持龍頭企業牽頭建設「三個生態」,打造整合創新資源、組織創新活動、促進成果應用的「鏈主」,力爭帶動2000家以上中小企業在細分領域精耕細作、搞出更多獨門絕技,創造10萬個就業機會。

  (一)產業技術協同開發生態。組織實施融通創新示範項目,支持「鏈主」企業以開發戰略性產品或技術為牽引,吸納中小企業融入大企業研發、供應體系。組建創新創業生態實驗室,建設單個主體建不起或多個主體分建不划算的創新創業平台,降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成本。舉辦系列融通創新主題日,企業採取「揭榜掛帥」、定向採購等方式,面向中小企業發布一批技術需求,共享一批設施資源,簽約一批合作項目。

  (二)自主創新產品應用生態。組織實施應用場景開發行動,盤活分散在中小企業手中的技術產品,形成可快速複製迭代的系統級解決方案,為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產品開拓市場。建設創新創業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開發、品牌培育、市場開拓、標準化、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為中小企業合格產品貼牌生態鏈企業標誌,提高自主創新產品市場競爭力。

  (三)行業自律協商共治生態。組織技術標準領航行動,與中小企業共同研製技術標準,牽引產業技術升級。與行業協會、中小企業等深化合作,研究發布產業技術發展路線圖,開展行業研究、數據統計、國際交流和產業鏈供應鏈風險預警。投資生態鏈上的關鍵中小企業,購買中小企業科技成果。

  五、精益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行動

  着眼培育成長型初創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相關示範基地以「四個抓實」構建專業化、全鏈條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力爭2021年轉化1000項技術,創造10萬個就業機會。

  (一)抓實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政策落地。落實《關於進一步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37號),加大工作力度,指導各地各部門抓好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企業、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和選派到企業工作等相關政策的落實落地。深入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支持職務發明人帶着科技成果創辦企業。充分利用現有的場地、資金、創業孵化機構等資源,為科研人員創辦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二)抓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建立健全技術轉移機構,推進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舉辦知識產權拍賣會、科技成果展交會等活動,向市場主體推介、轉讓、許可科技成果。探索建立服務中小企業的科技特派員制度,選派科技人員幫助中小企業解決技術難題。改革科研人員評價體系,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建立盡職免責的制度。

  (三)抓實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各項扶持政策,強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返鄉創業園、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技術交易市場等對初創企業的支持。瞄準小批量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基礎材料、專用軟件等短板,開發追求快速迭代的「最小可用品」,孵化細分市場的隱形冠軍。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

  (四)抓實創新創業資源開放共享。落實《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符合條件的全部向社會開放。探索「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生產資料管理新制度,組建專業科學儀器設備服務機構,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收費,對外開放共享儀器設備、中試設施、仿真模擬、科研數據、辦公空間等資源。

  六、保障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和國務院國資委加強統籌協調,示範基地落實主體責任,把組織示範行動作為重點工作抓。

  (一)落實工作責任。企業、高校示範基地均要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3月底前完成結對。各示範基地結合近期確定的發展方向,從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精益創業帶動就業中,選擇一項作為今年重點工作。各示範基地要抓緊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3000字以內),明確行動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4月底報送主管部門,並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抄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強化政策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中央預算內資金、「雙創」專項債券、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推介、示範基地表彰激勵等方式,支持示範基地組織的成效明顯的示範項目,以及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的創業創新賽事活動優秀獲獎項目。有關地方、示範基地主管部門要積極幫助示範基地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做好示範項目投資對接、金融扶持、稅收優惠、房租減免等支持。

  (三)做好總結宣傳。示範基地要及時總結組織實施專項行動中湧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宣傳報道,推動其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有關地方、示範基地主管部門要結合專項行動,向2021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推薦典型企業、典型項目、典型成果,放大示範效應。2021年底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託第三方機構,總結各示範基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帶動就業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作為年度考核、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

  聯 系 人: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司 68501984

  電子郵箱:gjs_cyfzc@ndrc.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2021年3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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