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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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日關於進一步嚴格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的通告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1號) 2020年3月19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 |
3月22日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決定自3月20日零時開始,下列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現公告如下:
(一)調整部分國際始發客運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3月20日莫斯科至北京CA910航班,3月22日巴黎至北京CA934航班第一入境點為天津;3月20至22日東京至北京CA926航班第一入境點為呼和浩特;3月21至22日多倫多至北京HU7976航班第一入境點為太原(以上日期為北京時間)。
(二)乘坐上述國際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點實施檢疫並辦理入境手續,行李清關。檢疫符合登機條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艙所帶貨物在北京清關。
(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的安排及相關措施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特此公告。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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