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訓練土地改革工作隊的指示
關於訓練土地改革工作隊的指示 1950年10月28日 發布機關:中南軍政委員會 |
一、秋收結束,分田工作即將開始。各地對於訓練下層土地改革幹部一項直接準備任務,大多未能如期完成計劃。經驗證明,這個步驟是決不能缺少的。土地改革的領導隊伍不以整編,倉促進入戰鬥,土地改革工作的勝利完成是沒有保障的。因此,除了在整風運動中,訓練一般縣、區幹部,和在進入土地改革之前,以召開土地改革工作會議的形式,普遍的、認真的,再學習一次土地改革各項重要政策,結合總結土地改革典型試驗鄉村的經驗,明確進行土地改革的步驟與作法,以提高一般縣、區幹部,以及按照中南軍政委員會司法部指示,訓練人民法庭幹部外;必須立即開始訓練土地改革工作隊的工作,使此數量眾多的土地改革工作隊,能夠懂得政策與群眾路線的工作作風,有效地去進行今後的土地改革運動。
二、各地皆須按照中央的指示:「按土地改革區域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抽調鄉村農民積極分子和革命知識分子」,「挑選失業工人中的優秀分子」,組成土地改革工作隊,但其中應加重的是:挑選一定數量的反霸、減租運動中經過考驗的農民積極分子(包括婦女、青年積極分子),脫離生產,加以集中訓練,編成土地改革工作隊,經過土地改革實際鬥爭鍛煉與教育後,能爭取一部或大部成為正式區級幹部。
三、集中訓練的主要目的,是在於使土地改革工作隊的幹部,懂得土地改革政策與作法,時間上三個禮拜至一個月為宜,內容上以下列三點為主來進行:
(一)簡單總結過去工作。
(二)土地改革的主要政策法令——以土地改革法和劉副主席報告的第二、第三、第四部份,中央人民政府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決定,以及本區土地改革法實施辦法。但需集中在幾個主要問題上,如對地主、富農、小土地出租者、工商業家如何分地等問題。
(三)土地改革的作法——具體分析本地區階級鬥爭和人民生活情況,研究土地改革典型試驗經驗,針對需要選擇劉副主席報告及中南土地改革委員會李主任報告,農民協會組織通則,人民法庭組織通則等文件若干重要問題,加以討論。
以上不要千篇一律,一次學好。可以看情況,抓緊中心問題,學好幾項,其餘留待以後再學。
四、集中訓練土地改革工作隊幹部時,必須針對土地改革工作隊成員的情況,從他們的思想實際出發,除在入學之初,觖決其思想顧慮,端正學習態度外,必須採取以問題為中心,來進行學習,在每一個問題的學習上,則必須由領導先作啟發報告,然後組織大家複習,了解文件的基本精神,聯繫實際情況,分析討論,從實際利害的對比中,劃清政策與作風的明確界線,在討論之後,要作明確的總結。決不能採用長篇大論的報告,和漫無邊際的討論,以及長篇大論的結論,要從學習的效果上,來改進自己的教學方法。在學習的領導上,必須負責幹部親自動手,並調若干老幹部來作輔導工作。在學習與討論中,要注意充分發揚民主,提倡思想自由,使學習成為暴露思想解決思想問題的運動,以達有效的提高質量的目的。
五、對於土地改革工作隊幹部的培養工作,必須經常注意,貫穿全部工作過程中,除了以集訓方式,使土地改革工作隊幹部對於政策和作法有起碼的了解之外,即要堅持「邊做邊學」和「帶徒弟」的教育方法,從實際工作中去加以培養與提高。即是說:在布置工作之前,要領導他們學習政策、作法,在工作進行之後,要幫助他們檢討總結,使土地改革工作隊的幹部,在工作中逐步的提高政策水平及工作能力。只是注意集中訓練,而不注意在工作中的培養與提高工作,則是錯誤的。
六、此項訓練工作,一般應由縣級領導機關主持進行。其有以區為單位,用開會議方法進行者,應由縣統一計劃,並派人協助進行。
七、訓練土地改革工作隊幹部的工作,是關係今后土地改革進行成敗的重大關鍵之一,也是關係今後做好一切工作,改善政府與群眾關係的重大問題。望我各級土地改革委員會,對此必須予以極大的重視,認真的研究此指示,並根據各地具體情況作出計劃,立即執行,並望將執行情況及經驗,隨時上報。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