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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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復函
國辦函〔1985〕78號
1985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復函

國辦函〔1985〕78號

林業部:

你部《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請示》收悉,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答覆如下:

一、同意在四川省大熊貓救護中心飼養場牆壁上鑲嵌一塊石牌,用中、英兩種文字刻上「美國總統夫人南希·里根於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轉交美國少年兒童為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可在《中國日報》(英文)和《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一簡短消息。

二、今後為搶救大熊貓捐助款額較大的中外社團和著名人士,如要求設牌,可照此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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