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商標註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第4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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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商標註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第453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五三號 2021年10月9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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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商標註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五三號為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推進商標註冊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現對商標註冊證發放方式進行調整,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告註冊及其他商標申請產生的商標註冊證,以紙件形式提交商標申請的寄發《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註冊人按通知書指定網址和提取碼,登錄中國商標網獲取電子商標註冊證;以電子方式提交商標申請的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獲取電子商標註冊證。電子商標註冊證可自行查看和下載打印。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發放紙質商標註冊證。
二、設立過渡期,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公告註冊及其他商標申請產生的商標註冊證,以紙件形式提交商標申請的寄發《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註冊人按通知書指定網址和提取碼,登錄中國商標網獲取電子商標註冊證,同時寄發紙質商標註冊證;以電子方式提交商標申請的發放方式暫時不變。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10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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