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
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 財稅〔2021〕51號 2021年9月5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稅務總局 |
財政部網站 |
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
財稅〔2021〕5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現將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鐵路運輸企業
(一)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20〕56號)附件1《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一)》,增補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機構。
(二)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20〕56號)附件2《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二)》,增補、取消、變更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變更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1、附件2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變更時間起,按照財稅〔2020〕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上述取消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取消時間起,不再按照財稅〔2020〕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航空運輸企業
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總分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0〕30號)附件《航空運輸企業總分機構名單》,增補、變更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變更的航空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3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變更時間起,按照財稅〔2020〕30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附件:
1.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一).pdf
2.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二).pdf
3.航空運輸企業分支機構名單.pdf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1年9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