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20號
2022年12月8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要求,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切實維護母嬰安全,最大程度保護孕產婦和兒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根據疫情防控總體安排,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強健康宣教指導

[編輯]

各地要指導醫療機構通過微信、APP、電話、視頻、線上孕婦學校等方式加強對孕產婦和兒童監護人的健康教育和諮詢指導,指導孕產婦和兒童家庭做好健康監測和日常防護,建議孕產婦和兒童外出或到公共場所時佩戴口罩,到醫療機構就診時佩戴N95口罩,少到人員聚集和空間密閉場所,居家或在辦公室時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掌握正確洗手方法,外出返家認真洗手。各地要積極開展「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做好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嬰幼兒養育照護指導等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服務與健康管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利用胎心監護儀、經皮黃疸檢測儀等可穿戴設備為孕產婦和新生兒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切實減少群眾非必須到院和交叉感染風險。

二、強化主動服務隨訪

[編輯]

各地要結合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指導社區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常住孕產婦和0-6歲兒童情況,建立人員清單和重點人群台賬,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導孕產婦及時主動向社區報備,以便及時獲得就診服務。指導助產機構與在本機構建冊或產檢的孕產婦保持密切聯繫,告知應急聯繫方式,以便出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以妊娠風險評估「五色管理」為橙色、紅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產婦為重點,詳細了解每一位孕產婦隔離狀態和健康狀況,通過多種方式為孕產婦提供健康管理諮詢與指導服務,加強心理支持,舒緩孕產婦心理壓力。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根據社區摸排和孕產婦、兒童系統管理情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共同對妊娠風險評估「五色管理」為橙色、紅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產婦和高危新生兒進行重點核查、主動服務和隨訪管理。

三、保障正常醫療服務

[編輯]

各地要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做好服務銜接,確保渠道暢通、響應及時,為涉疫孕產婦、兒童等提供就醫便利。各級助產機構要保持持續運行,未經所在地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止助產服務。個別助產機構臨時關閉的,關閉前已建檔和關閉時尚在待產的孕產婦,原則上轉移至此前各地確定的應急助產機構接受產檢和住院分娩。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着力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產婦保健和兒童保健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千方百計保障疫情期間孕產婦和兒童醫療保健服務需求,要建強建優中醫臨床科室,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童新冠肺炎診療和預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

四、確保綠色通道暢通

[編輯]

各級醫療機構要保持孕產婦、兒童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暢通,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症搶救制度,妥善處置、及時轉運急危重症患者,對臨產孕產婦、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兒童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同時給予積極治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診、推諉或延誤治療。急診患者具體接診流程,按照疫情防控醫療管理相關要求執行。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切實發揮母嬰安全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級助產機構要完善孕產婦入院篩查流程和應急預案,指導孕產婦適時接受核酸檢測,提前做好住院分娩準備。

五、優化門診就醫流程

[編輯]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優化就醫流程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4號)要求,通過預約診療平台、現場出示等各種方式查看就診孕產婦和兒童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對於3歲以下嬰幼兒可免於核酸查驗,僅查驗陪診人員核酸。要進一步優化門急診就醫流程,將門診區域劃分為核酸陽性診療區和核酸陰性診療區,根據就診孕產婦和兒童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分區就診。設置發熱門診的婦幼保健機構,要嚴格按照《發熱門診設置管理規範》要求進一步優化流程,加強人員配備,切實加強發熱門診管理。要推進門診預約診療、預約住院分娩、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網上查詢與推送檢查檢驗結果等智慧婦幼服務,減少群眾排隊次數,努力縮短患者在院等候停留時間。要努力提供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採血、尿檢等環節的「一站式」便捷服務,減少就診人群在院內交叉流動。

六、嚴格住院安全管理

[編輯]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對入院患者進行核酸檢測,入院後根據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要重點關注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複雜先心術後、骨髓移植術後等基礎狀況較差的兒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孕產婦和兒童患者(特別是3歲以下兒童),持續加強監測,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要密切關注病情變化,全力加強醫療救治。要安排相對獨立的區域(院區、樓棟、病區或病室)收治核酸陽性患者,醫護人員相對固定。嚴格落實病區封閉管理要求,嚴格執行不探視和非必要不陪護,確需陪護的應安排1名固定陪護人員並在病區內實行全程封閉管理,特別要加強分娩室、新生兒病房的安全管理與院感防控。要規範設置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隔離分娩間,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急診患者,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後再轉入相應病區。

七、關愛患者和醫務人員

[編輯]

各地要積極利用5G等技術開展新生兒重症監護室等科室的遠程探視,加強與家長的交流溝通,緩解家長緊張焦慮情緒。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加強全員培訓,指導所有醫務人員嚴格規範執行感染防控措施,根據暴露風險和開展的診療操作,配備適宜、充足的防護用品,最大限度減少醫務人員職業暴露,保障醫務人員執業安全。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對本機構醫務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對分娩室、新生兒科、手術室等重點科室和部位的醫務人員原則上實行每日一檢。要密切監測門急診運行和床位使用情況,結合醫務人員健康狀況,統籌調配人力資源,優化排班編組、有序值班值守,保障醫務人員得到合理休息。

八、做好醫療資源儲備

[編輯]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下大力氣加強重症醫學、麻醉等重點科室建設,完善負壓產房、重症監護室等重點設施,配齊配足急診急救、重症救治、檢驗檢測等儀器設備,做好醫用耗材、藥品、防護裝備、消毒用品儲備,備足抗原檢測試劑。重視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儲備好適宜的中成藥和適量的中藥材。建立完善物資儲備清單,實行物資設備動態儲備,物資和藥品儲備量應當滿足孕產婦和兒童等人群醫療服務需求。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2年12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