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辦醫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辦醫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63號 2020年2月15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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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辦醫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調度,主動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抗擊疫情。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醫)作為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擔着相當重要的任務。當前,疫情形勢仍然嚴峻複雜,防控工作進入關鍵階段,為進一步加強社會辦醫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患者接診救治工作。社會辦醫要嚴格落實門急診預檢分診制度,開設發熱門診的要規範設置管理並確保有效運行。接診要注意詢問患者流行病學史,發熱患者要做好隔離處置工作,疑似和確診患者要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則及時處置或轉運救治,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納入定點醫院的社會辦醫,要選派技術骨幹力量參與醫療救治工作,對於重症、危重病例,本單位不能滿足醫療救治要求的,應儘快轉運到其他救治力量更強的定點醫院進行救治,不宜轉運的,應請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調專家力量給予指導支持。要切實做好日常診療管理,重點加強門診預約、網絡/電話諮詢、手術擇期、嚴格住院患者及家屬管理等工作,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二、加強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社會辦醫要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根據病原學特點,結合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群和診療條件等,制定工作預案,建立預警機制和工作流程。在嚴格落實標準預防的基礎上,強化接觸傳播、飛沫傳播和空氣傳播的感染防控,嚴格做好診療環境、醫療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潔消毒和醫療廢物處置。要加強門診和病房管理,有關建築布局和工作流程應當符合醫院隔離技術規範,並採取有效措施疏導分流患者,避免人員聚集。要加強醫務人員調配和醫用物資儲備,正確使用醫用防護用品,確保醫務人員個人防護到位。
三、強化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有關社會辦醫學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通過APP、第三方平台等形式,圍繞新冠病毒相關基礎知識、病例發現與報告、診療方案、醫療機構內感染和個人防護、病例轉運、患者費用保障政策等內容,對社會辦醫的醫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於醫療服務能力有限的社會辦醫,可組織專家進行定點指導。社會辦醫要在對醫務人員進行全方位培訓的基礎上,重點強化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範圍指引等技術規範和工作要求的培訓。
四、全面組織動員社會辦醫力量。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加強防控工作,統籌調度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資源。有關社會辦醫學協會要加強宣傳倡導工作,鼓勵社會辦醫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持續不斷為疫情防控貢獻力量。社會辦醫不分舉辦主體、經營性質、類別規模,要統一服從本地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調度,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醫務人員和醫用物資調配儲備,做好患者接診救治、醫療機構內感染防控等工作,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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