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完善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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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公布第四批嚴防嚴控重點村居(社區)、小區名單的通告(第17號) | 關於進一步完善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8號) 制定機關:溫嶺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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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2日實施出行管控舉措以來,在全體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向穩向好發展,總體進入一個相對平穩的階段。對此,衷心感謝廣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未來一段時間將是打贏這場防疫阻擊戰的最緊要關口。為鞏固防控成果,減少人員流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 繼續實施出行管控。市民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外,原則上不得外出,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 加強村居(社區)、小區網格化管理。各村居(社區)、小區要繼續加強閉環管理,對進出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量體溫等,嚴格管控人員出入。
- 強化居民物資和生活保障。保障農貿市場、超市等正常營運,支持銷售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門店、便利店、藥品零售店等正常經營,鼓勵經營單位加強外送等舉措,確保疫情期間的民生物資供應。
- 為保障市民必要的出行需求,自本通告發布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第12號通告停止執行。
我們呼籲所有市民朋友,支持配合政府工作,在家就是保護自己,保護自己就是保護家人,不出門就是保護家園!我們堅信,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堅守,疫情防控阻擊戰必將取得勝利!
溫嶺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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