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組織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組織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8〕678號 2018年8月9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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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組織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
近期,我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公司)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簡稱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相關工作進行了部署。同時,我委派出督導檢查組赴各地開展督導檢查工作。根據督導檢查組和各地反饋的有關情況,現就進一步組織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醫務人員培訓工作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我委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有關文件要求,迅速組織接種單位和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學習掌握相關政策,以及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相關技術規範。醫務人員要為接種者提供科學的諮詢服務和健康指導,進行有針對性的跟蹤觀察。為指導各地規範做好跟蹤觀察工作,我委組織制定了《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技術指南》(見附件,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醫政醫管」欄目下載)。各地要充分發揮各級專家組的作用,對接種單位諮詢服務點和定點醫療機構加大指導和培訓力度。
二、進一步落實責任
對接種者進行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是消除人民群眾疑慮,維護其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狂犬病疫苗接種單位(以下簡稱接種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的組織和管理職責。要實行首問(首診)負責制,諮詢服務點醫務人員不得推諉、拒診前來諮詢的接種者。對於需要接種、要求補種和需要進一步臨床觀察的接種者,要進行分類管理,保障安全。各接種單位提供續種補種、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不得向接種者收取費用。
三、做好信息登記、報送工作
接種單位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做好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的登記工作,記錄諮詢內容、臨床觀察情況、疫苗續種補種和費用墊付情況。群眾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和跟蹤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組織轄區內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報送有關信息,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匯總有關數據,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我委。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轄區內的跟蹤觀察和諮詢服務組織管理、督導檢查工作,我委督導檢查組將把上述有關要求作為督導檢查的重點。
附件: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技術指南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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