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白韞六、黎棟國職務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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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白韞六、黎棟國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人字〔2008〕49號
2008年3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8年/第15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8年3月28日決定:任命白韞六為入境事務處處長,免去黎棟國的入境事務處處長職務。

國 務 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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