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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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關於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財政部
2015年3月5日
2016年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通過
[1]

各位代表:

受國務院委託,現將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4年,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黨中央、國務院牢牢把握髮展大勢,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深化改革,繼續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有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經濟運行處於合理區間,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增強。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良好。

(一)落實全國人大預算決議情況。

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強預算管理,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

財稅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經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一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配合完成了預算法修改工作,加快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印發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制定了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啟動編制全國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制定了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優化轉移支付結構,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比上年減少三分之一以上,革命老區、民族和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增長12.1%。二是稅制改革有序推進。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範圍,將鐵路運輸、郵政和電信業在全國範圍納入試點。研究制訂了消費稅改革方案,完善了消費稅政策。在全國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調整原油、天然氣資源稅適用稅率,同時清理規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配合全國人大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等立法工作。向全國人大報送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工作建議時間表。三是圍繞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系統梳理了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情況,調研分析國防、公共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等領域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財政體制改革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同時,出台了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制定了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按五大類重構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體系,推動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和組織管理方式轉變;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完成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制定工作。制定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並組織開展試點。積極支持司法、國企國資、金融等其他重要領域的改革。

預算約束強化。認真執行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維護預算的權威性。在財政收入增長放緩、支出壓力加大的情況下,財政赤字與年初預算相當。在規定時限內批覆中央部門預算,嚴格控制預算追加事項和追加時限,減少部門預算調整。加快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下達進度,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由批准預算後90日內下達縮短為30日內下達。完善地方預算支出進度考核辦法,及時督促支出進度慢的地區加快執行。加強結轉結餘資金清理,出台了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十條具體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和規範地方財政專戶,撤銷不符合規定的地方財政專戶約1.2萬個。

財政預算管理更加規範。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自2014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經過清理後保留的優惠政策以及今後新制定的優惠政策一律納入長效機制、規範管理。進一步規範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建立了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應統籌使用的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制。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繼續提高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資金規模由2013年的65億元增加到184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首次編入預算草案。

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出台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開展清理甄別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工作。研究制定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等相關配套辦法。2014年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在10個地區順利開展了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完善國債餘額管理制度,擴大了國債預發行試點券種,健全了關鍵期限國債定期發行和續發機制,首次發布了關鍵期限國債收益率曲線。制定了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了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具體內容和實施步驟等。推動投融資機制創新,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合作模式指南,開展項目示範。

財經紀律嚴肅性增強。在全國範圍開展了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狠剎各種財經違紀違法行為,在預算收支、政府採購等方面查出問題金額1406億元,已對1538人進行責任追究。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減少會議費支出,清理超標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從嚴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和財政供養人員,嚴格控制使用財政資金舉辦文藝晚會等活動。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完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財政財務配套制度體系。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基本覆蓋縣級以上預算單位的基礎上,推動鄉鎮分類實施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在省級全面實施。積極推廣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製度。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建設,重點加大對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重大專項等資金的監控力度。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公開預決算的中央部門增加到99個,專門增加了「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決算表。中央財政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最底層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公開到具體項目。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部公開了本地區一般公共預算和本級部門預算。

(二)2014年預算收支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

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40349.74億元,比2013年(下同)增長8.6%。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000億元,使用的收入總量為141349.74億元。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1661.54億元,增長8.2%。加上補充中央和地方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及地方財政結轉下年支出2195.2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支出993億元,支出總量為154849.74億元。收支總量相抵,赤字13500億元。

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進一步放緩。主要原因:一是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工業生產、消費、投資、企業利潤等指標增幅均不同程度回落,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主體稅種收入增幅相應放緩。二是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持續下降,消費者價格指數一直在低位徘徊,影響以現價計算的財政收入增長。三是房地產市場調整影響擴大,商品房銷售額明顯下滑,與之相關的房地產營業稅、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契稅等收入增幅回落較多。同時,擴大營改增試點範圍等政策,減少了部分財政收入。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4490.01億元,為預算的100.2%,增長7.1%。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000億元,使用的收入總量為65490.01億元。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4174.36億元,完成預算的99.1%,增長8.3%(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2569.9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3%,增長10.2%)。加上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15.65億元,支出總量為74990.01億元。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9500億元,與預算持平。2014年末,中央財政國債餘額95655.45億元,控制在年度預算限額100708.35億元以內;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1341.15億元。

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75859.73億元,增長9.9%。加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收入51604.45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為127464.18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9091.63億元,增長7.8%。加上補充地方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及結轉下年支出1379.5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支出993億元,支出總量為131464.18億元。收支總量相抵,地方財政赤字4000億元。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執行具體情況如下:

(1)主要收入項目執行情況。

國內增值稅21102.97億元,為預算的97%,主要是工業增加值增幅、物價漲幅低於年初預期,以及營改增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增加較多。國內消費稅8906.82億元,為預算的100.4%。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14424.4億元,為預算的96.6%,主要是大宗商品進口價格下滑、進口額下降等。關稅2843.19億元,為預算的101.4%。企業所得稅15812.5億元,為預算的101.3%。個人所得稅4425.96億元,為預算的103.2%。出口貨物退增值稅、消費稅11356.48億元,為預算的100.2%。非稅收入4457.58億元,為預算的119.3%,主要是部分金融機構上繳利潤增加。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預算超收110.01億元。按照新預算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用於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納入2015年預算統籌安排使用。

(2)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

農林水支出6474.22億元,完成預算的99.8%,增長8.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539.63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5934.59億元。開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治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等試點。落實完善對農民的補貼政策,在5個省份開展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貫徹節水優先方針,推進120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加大農業綜合開發改造中低產田力度,建設高標準農田2818.6萬畝。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治理河長4.6萬公里。推進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支持農業機械化發展,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61%。培育和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完善草原生態保護支持政策,對38億畝草原給予補助。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果,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232萬人。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穩步推進。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完成約34萬個。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066.09億元,完成預算的98.8%,增長8.5%,低於預算主要是據實結算的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費、優撫對象補助經費減少。其中,中央本級支出699.88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6366.21億元。實施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實施創業引領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10%,月人均達到2068元。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2014年7月1日起,按月人均增加15元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城鄉低保標準進一步提高。做好特困人員供養工作,支持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殘疾軍人、烈屬、在鄉紅軍老戰士和老復員軍人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0%以上。開展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931.26億元,完成預算的96.5%,增長11%,低於預算主要是據實結算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支出以及根據醫改工作進程安排的公立醫院改革支出減少。其中,中央本級支出90.25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841.01億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中央財政加大了對地方財政的補助力度,個人繳費標準也相應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整合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進一步擴大了救助範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擴大到所有省份。支持全面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新增737個縣和17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支持在全國範圍啟動5萬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並對培訓基地予以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經費標準從30元提高到35元,並重點向村醫傾斜。加強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支持血液安全核酸檢測和艾滋病等母嬰阻斷工作全覆蓋。提高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

教育支出4101.9億元,完成預算的99.2%,增長8.2%。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253.92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847.98億元。啟動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偏遠農村地區實施學前教育巡迴支教試點,支持公辦民辦並舉擴大學前教育資源。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農村中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再提高40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水平。支持地方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縮小城鄉義務教育差距。從2014年11月起將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補助標準從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惠及3200萬名農村中小學生。繼續支持地方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推動地方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調整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財政補助方式,通過「以獎代補」支持和引導地方在優化布局的基礎上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健全體現內涵式發展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繼續支持地方高校發展。進一步完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將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納入國家資助範圍,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惠及約660萬名高校學生、488萬名普通高中學生和1234萬名中職學生。

科學技術支出2541.82億元,完成預算的95.1%,增長3.5%,低於預算主要是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根據科研進度據實安排,部分專項研製難度大,2014年實際進度低於年初計劃。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436.66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05.16億元。保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在電子信息、能源環保、生物醫藥、先進製造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和進展。大力支持基礎研究,強化自主創新成果的源頭供給。推動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強化科技與產業的結合。支持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啟動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支持國防科技工業跨越式發展。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08.15億元,完成預算的99.2%,增長8.3%。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22.69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85.46億元。繼續推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加快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數字化覆蓋。支持文化遺產保護,開展327個傳統村落保護試點。啟動國家藝術基金資助工作,評審確定資助項目393個。推動大型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進一步改善基層公共體育健身設施。支持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支持發展文化產業,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住房保障支出2529.7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增長9%。其中,中央本級支出405.41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124.37億元。整合中央補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出台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政策。新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740萬套,基本建成511萬套。支持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

節能環保支出2032.81億元,完成預算的96.4%,增長3.2%,低於預算主要是1.6升及以下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比預計數減少。其中,中央本級支出344.53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688.28億元。加大對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支持在全國建成1400多個空氣監測站點。以流域為單元開展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深化新安江水環境補償試點,推進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1.41萬公里。在13112個村開展環境連片整治,直接受益人口約1580萬人。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實施礦山環境連片治理。啟動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全面停伐試點。支持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500萬畝。完成鋼鐵、水泥等15個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年度任務。支持新能源汽車技術攻關和示範推廣,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範圍。加快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

交通運輸支出4269.8億元,完成預算的98.3%,增長3.3%。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539.75億元,完成預算的110.5%,增長21.6%,高於預算主要是中央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採購東北粳稻和玉米費用補貼等支出增加。國防支出8082.8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增長12.2%。公共安全支出2120.27億元,完成預算的103.4%,增長9.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51.34億元,完成預算的100.5%,增長3.1%。

(3)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執行情況。

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51604.45億元,完成預算的99.5%,增長7.5%。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27567.39億元,專項轉移支付18940.72億元。一般性轉移支付占全部轉移支付的59.3%,比2013年提高2.2個百分點。

2.政府性基金預算。

2014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54093.38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51387.75億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097.51億元,為預算的98.3%,下降3.3%。加上2013年結轉收入907.13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5004.64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19.54億元,完成預算的86.8%,增長3.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963.92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355.62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685.1億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49995.87億元,增長4.1%。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2605.9億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收入1355.62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為51351.49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8423.83億元,增長1.4%。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41202.45億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4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023.44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999.95億元。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410.91億元,為預算的98.9%,增長33.3%。加上2013年結轉收入152.19億元,收入總量為1563.1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419.12億元,完成預算的89.9%,增長45.1%。其中,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184億元,增長183.1%。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轉下年支出143.98億元。

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12.53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80.83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大於支的部分結轉下年使用。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4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9186.46億元,為預算的104%。其中,保險費收入29104.1億元,財政補貼收入8446.35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3669.12億元,完成預算的103.3%。當年收支結餘5517.34億元,年末滾存結餘50408.76億元。

以上有關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全國預算執行情況2015年全國預算(草案)》。

總的看,2014年財政運行基本平穩,各項財政改革發展工作取得了新進展。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決策、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及代表委員們監督指導、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全國各族人民齊心協力、艱苦奮鬥的結果。

同時,我們清醒地看到,財政運行還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現行稅制下,隨着經濟增速放緩和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持續下降,財政收入增速大幅回落,中低速增長趨勢明顯,非稅收入占比偏高。財政支出剛性增長,支出結構僵化,一些支出政策碎片化,制度設計不科學,如不深化改革,將不可持續,財政中長期壓力非常大。各類隱性風險逐步顯性化,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化解風險的任務十分艱巨。隨着財稅體制改革各項措施陸續出台,傳統思維、習慣做法與改革新要求產生碰撞,改革舉措落地難度大。財經紀律意識比較淡薄,對財經法律法規的遵從度不夠,預算執行中資金「跑冒滴漏」等現象時有發生,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們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二、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編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編制好2015年預算,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職能作用,對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5年國內外經濟形勢依然錯綜複雜。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結構調整深化、全面推進改革、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影響,今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根據面臨的財政經濟形勢,2015年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並適當加大力度,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促進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重要作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面落實新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完善預算管理各項制度,切實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加大預算統籌力度;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有保有壓,確保重點領域特別是民生領域支出,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切實防範財政風險,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新預算法於2015年實施。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編制,嚴格落實新預算法要求。一是詳細報告新預算法規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預算的重點事項,包括上年度預算執行、本年度預算安排、政府債務、轉移支付等。二是重點報告支出預算和財政政策,自覺接受監督。三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中央和地方財政進一步清理結轉結餘資金,嚴格控制新增結轉結餘,將清理出來的資金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四是加大預算統籌力度。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地方教育附加等11項基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預算;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五是細化預算編制。將預算草案中的中央本級和中央部門基本支出預算細化到經濟分類科目;在分項目編報轉移支付預算的基礎上,分地區編報轉移支付預算;進一步壓縮代編預算規模,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六是全面推進預算公開。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都要做好預算公開。

(一)2015年財政政策。

2015年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並適當加大力度,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適當擴大財政赤字規模和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加大支出力度。2015年全國財政赤字16200億元,比2014年增加2700億元,中央和地方財政赤字規模都有所增加。赤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約2.3%,比2014年提高0.2個百分點。此外,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務增加1000億元,中央財政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1124億元,進一步加大支出力度。二是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加強對實體經濟的支持。結合稅制改革,在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同時,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任務,進一步消除重複徵稅。落實好普遍性降費措施,減免涉及小微企業的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繼續清理亂收費,切實減輕小微企業負擔。三是加大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新預算法要求,清理結轉結餘資金,將盤活的財政資金重點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領域。清理財政專戶,設定預算周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上限,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防止產生新的資金沉澱。四是保持一定的政府投資規模,發揮好引導作用。2015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資4776億元,比上年增加200億元。調整優化安排方向,主要用於國家重大工程,跨地區、跨流域的投資項目以及外部性強的重點項目,進一步減少競爭性領域投入和對地方的小、散項目投資補助。

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繼續聚焦貧困地區、聚焦薄弱學校,支持和引導地方加大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建設、縣鎮「大班額」學校擴容改造、中小學生活附屬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落實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將中職學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兩項助學金標準從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繼續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引導和激勵地方加快完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中央財政將根據各地撥款制度建立、經費投入、改革發展等因素給予綜合獎補。改革完善中央高校投入機制,合理分擔培養成本,促進內涵式發展和創新人才培養。支持地方高校發展,促進提高質量、辦出特色。推動教育國際交流合作。

科技方面。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積極推進各類科技計劃優化整合,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台,構建全鏈條、一體化的組織實施方式。改進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增加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規模,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金融資本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主要投向新興產業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通過政府和社會、民間資金協同發力,促進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建立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後補助機制,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完善中央級科研機構投入機制。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支持提高原始創新能力。支持加快推進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完善政府採購支持創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創新產品採購力度。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

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繼續按照10%的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制度本身精算平衡為重點,改革完善統賬結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增強基金支撐能力。

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費。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繳費工資基數的4%繳費。同時,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推進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完成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研究建立地區附加津貼制度。

加大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的支持力度,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適時調整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優化就業支出結構。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着重做好包括農村轉移勞動力等困難群體的就業工作。落實和完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加強政府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醫藥衛生方面。加大公共衛生服務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投入力度。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從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農村地區新增資金全部用於支付村醫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大重大疾病防治支持力度。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擴大到所有縣,中央財政繼續按每個縣300萬元標準予以補助。進一步擴大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範圍。繼續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中央財政按每人每年3萬元標準予以補助。

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時個人繳費標準由90元相應提高到120元。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適當提高籌資標準。

農業方面。進一步支持實施生態環境友好型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擴大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治理試點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範圍。支持深松整地、保護性耕作和秸稈還田,恢復並提升地力。加大對產糧、產油和制種大縣的支持力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加強農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終端配套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綜合開發投入,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完善農業補貼政策,加大補貼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補貼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改進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操作辦法。着力支持適度規模經營,深入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試點,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完善農村金融和農業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現代農業建設。

完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繼續開展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和建制鎮示範試點。積極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和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研究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支持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中央財政按照全國18.14億畝耕地、每畝10元標準予以補助,根據工作進度分年度安排。支持重點區域連片扶貧開發,實施精準扶貧,資金更多面向特定人口、具體人口。

生態環保方面。進一步支持做好天然林保護,對未納入政策保護範圍的天然林,建立停伐獎勵補助機制;對已納入政策保護範圍的天然林,提高現有保護補助標準。新增退耕還林還草1000萬畝。進一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加大大氣污染治理投入力度。整合設立水污染防治資金,加強水污染治理,推進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建立對新能源汽車的全方位支持推廣機制。調整完善現有淘汰落後產能資金用途,支持壓縮過剩產能。進一步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範圍,啟動以省為單位的綜合獎勵。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擴大流域上下游橫向補償機制試點。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逐步從實物保障為主轉向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補磚頭」與「補人頭」相結合,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購建和運營管理,積極支持棚戶區改造,盤活存量住房,確保完成全年任務。制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辦法。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統籌搞好農房抗震改造。

文化方面。支持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穩步推進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支持實施中華文化傳承工程,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和中國傳統村落保護,推動民族民間文化發展。支持繁榮文藝創作和文化人才培養,推動創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的優秀作品。支持加強重點媒體國際傳播能力建設,促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建立完善文化產業促進體系,推動重點行業快速發展。

司法方面。支持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支持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新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推動試點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由省級統一管理保障。

國防和軍隊建設方面。深入貫徹強軍目標,全面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不斷提高履行使命任務能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保障國家和平發展。

完善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方面。調整出口退稅增量分擔機制,從2015年起,出口退稅增量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同時,對地方不再實行消費稅1∶0.3增量返還。這樣做有利於促進全國市場統一,也有利於完善消費稅制度。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加大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2015年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進一步減少到100個左右。

(二)2015年收入預計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預算。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9230億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長7%。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000億元,合計收入總量為70230億元。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1430億元,增長9.5%(扣除預備費後增長8.8%)。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5012億元,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55918億元,中央預備費500億元。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為11200億元,比2014年增加1700億元。中央財政國債餘額限額111908.35億元。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341.15億元。

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85070億元,增長7.5%,加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收入55918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合計為140988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5988億元,增長10.2%。地方財政赤字5000億元,比2014年增加1000億元,國務院同意發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彌補。需要說明的是,地方財政收支預算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目前尚在匯總中。報告中地方財政收入預計數和支出安排數均為中央財政代編。

上述2015年財政收支數已含政府性基金預算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收支數。即: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完善政府預算體系的方案,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地方教育附加等11項基金收支由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在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的同時,相應調增一般公共預算2015年收支數和2014年收支基數,對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增幅影響不大。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4300億元,增長7.3%。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000億元,可安排的收入總量為155300億元。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1500億元,增長10.6%。赤字16200億元,比2014年增加2700億元。

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1430億元,增長9.5%(扣除預備費後增長8.8%),此外還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1124億元。分中央本級支出、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反映。

2015年中央本級支出25012億元,增長10.4%,此外還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279億元。主要支出項目安排情況:農林水支出660.62億元,增長1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9.3億元,增長4.2%。教育支出1351.51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60億元),增長8.8%。科學技術支出2757.25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170億元),增長12.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49.21億元,增長6.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0.19億元,增長22.1%。節能環保支出291.25億元。交通運輸支出806.89億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546.38億元,增長33.2%,主要是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儲備糧油差價補貼和儲備棉出庫競賣虧損補貼等支出增加。國防支出8868.98億元,增長10.1%。公共安全支出1541.92億元,增長4.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04.91億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6.84億元。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49億元,用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2015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55918億元,增長8.1%,此外還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845億元。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0045.37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815億元),增長12.6%。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均衡性轉移支付19215.08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715億元),增長14.8%,對因實施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部分地方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老少邊窮地區轉移支付1255.65億元,增長12%;基本養老金等轉移支付4581.84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100億元),增長20.1%。專項轉移支付21564.34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30億元),增長8.1%,除有政策規定外,原則上實行零增長或有所壓減。增長的項目主要有:一是教育方面,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補助資金327.5億元,增長6.3%;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專項資金147.88億元,增長24.6%;學生資助補助經費404.92億元,增長18.7%。二是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方面,優撫對象補助經費369.63億元,增長19.9%;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1207.68億元,增長7.1%;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498.04億元,增長8.7%;公立醫院補助資金125.6億元(含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30億元)。三是節能環保方面,大氣污染防治資金115.5億元,增長9.5%;節能減排補助資金478.5億元,增長40.4%,主要是根據石油價格調整補貼改革方案,將用於燃油公交車的補貼調整為新能源公交車補貼,轉列入該項目;天然林保護工程補助經費176.17億元,增長21.4%;退耕還林工程財政專項資金308.65億元,增長8.8%。四是農業方面,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201.58億元,增長12.1%;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152.45億元,增長20.9%;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427.56億元,增長33.5%;林業補助資金350.89億元,增長15.7%。五是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1243億元,增長9.1%。

2.政府性基金預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是在上年度基金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基礎上,綜合考慮收入基礎、物價變動、政策調整等因素編制。支出預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專款專用原則編制。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363.87億元,增長11.7%。加上上年結轉收入720.72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5084.59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5084.59億元,增長25.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3669.28億元,增長27.2%;對地方轉移支付1415.31億元,增長20.9%。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44509.51億元,下降4.7%。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39452億元,下降4.7%。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收入1415.31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為45924.82億元。國務院同意新增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1000億元,用於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6924.82億元,增長2.6%。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39778.77億元,下降1.4%。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48873.38億元,下降3.5%,加上上年結轉收入720.72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1000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50594.1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50594.1億元,增長4.1%。

需要說明的是,地方教育附加等11項基金收支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後,201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規模減少,相應對2014年基數作了調減,增幅仍為可比口徑。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完善政府預算體系的方案,2015年採取以下措施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進一步提高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明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範圍,除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和補充社保基金外,主要用於優先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及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方面。在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用於支持中央企業和1998年以後中央下放的煤炭、有色、軍工等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支持解決廠辦大集體未盡事宜。將部分中央國有金融企業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範圍。

2015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550億元,增長9.9%。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43.98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為1693.98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693.98億元,增長19.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405.48億元,包括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30億元(比上年增加46億元),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國有企業改革成本支出527億元,國有資本金注入536億元,政策性虧損補貼88億元,其他支出24.48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88.5億元。

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本級收入713.12億元,加上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地方轉移支付收入288.5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001.62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001.62億元。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263.12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43.98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為2407.1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407.1億元。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根據統籌地區上年度基金收入預算執行情況、本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預測、社會保險政策調整情況及社會保險工作計劃等因素編制。其中:保險費收入根據社會保險參保繳費人數、社會保險費率或固定繳費標準、上年度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工資增長等因素,結合社會保險征繳擴面、歷年欠費追繳等情況確定。財政補貼收入根據上年度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剔除不可比因素後加上本年度新增財政補助進行測算。

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根據統籌地區上年度基金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本年度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數變動、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社會保險政策調整情況及社會保險待遇標準變動等因素編制。

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43088.07億元,增長10%。其中,保險費收入31633.39億元,財政補貼收入9741.75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8463.97億元,增長14.2%。本年收支結餘4624.1億元,年末滾存結餘55032.86億元。

以上預算安排的具體情況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全國預算執行情況2015年全國預算(草案)》。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新預算法規定,預算年度開始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本預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結轉支出;參照上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出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以及用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根據上述規定,2015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512億元。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329億元,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6183億元。

三、認真貫徹新預算法,做好2015年財政改革發展工作[編輯]

(一)加強財政法制建設。

組織做好新預算法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準確掌握新預算法的精神、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增強預算法治意識,自覺把新預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準則,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按照新預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制度。協調推進新預算法實施與財稅改革工作,加強各項財稅改革具體方案與新預算法及其配套制度建設的相互銜接。按照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計劃安排,配合做好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船舶噸稅等的立法工作,積極推動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做好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工作。

(二)改善和加強財政宏觀調控。

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適時適度預調微調,在區間調控基礎上更加注重定向調控,加大結構性調控力度,重點支持薄弱環節發展,保持穩增長和調結構之間的平衡,給市場一個企穩的預期,防止經濟慣性下滑,為經濟平穩運行創造有利的宏觀環境。積極支持挖掘和培育潛力大、前景好的消費熱點,完善並實施好相關財稅政策,促進信息消費,推動養老、健康、文化創意和設計等產業發展。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投融資方式,加快推進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領域及地方融資平台公司項目轉型中開展PPP示範項目建設,有效釋放社會投資潛力。完善促進外貿發展有關政策措施,支持擴大技術裝備和服務出口,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鼓勵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及國內短缺資源進口。努力提高對外投資效率和質量,促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大項目實施,鼓勵開展先進技術合作,推動優勢產業走出去。

(三)落實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按照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抓好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等的落實工作。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研究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推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可持續運行。制定出台全面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研究擴大向全國人大報送部門預算的範圍。力爭將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並將新購入不動產和租入不動產的租金納入進項抵扣,相應簡併增值稅稅率。繼續調整完善消費稅徵收範圍、稅率,適當後移徵收環節。組織實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制訂除原油、天然氣、煤炭外其他品目資源稅費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結合營改增、消費稅等稅制改革,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研究提出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建立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制度,逐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

(四)強化財政預算管理。

堅持依法徵收、應收盡收,嚴禁收取過頭稅、過頭費,嚴禁採取「空轉」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確保收入沒有水分、實實在在。堅持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支出,加強預算剛性約束,強化預算的嚴肅性。健全預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優化項目庫管理,加強預算基礎建設。改進預算編制方法,大力壓縮代編預算規模,進一步編實編細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和準確性。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建立健全預算支出責任制度,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的效率和均衡性。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推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制度落地生根。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中央各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按公車改革規定相應核減公務用車經費。繼續清理「吃空餉」、超編進人等。分門別類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建立健全清理規範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的長效機制。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操作。樹立花錢要問效、無效要問責的理念,擴大預算績效評價的層級和範圍,強化對重點民生支出的績效評價,加大績效問責力度,完善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的機制。2015年底前在具備條件的鄉鎮全面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應用範圍。加大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力度,推動政府採購管理更加規範。

(五)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全面落實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嚴格防控財政風險。一是建立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相結合的規範的地方政府債務舉藉機制。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指標的分配,主要根據財力等客觀因素測算確定。健全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化定價機制,強化對地方政府舉債的市場化約束,維護投資者權益和市場信心。二是建立和完善債務管理機制。對地方政府舉債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類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預警。指導和督促地方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地方政府債務公開制度,定期向社會披露債務情況。加快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設,制定出台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和操作指南、政府會計基本準則等。三是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將清理甄別後經法定程序批准的存量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按時償還到期債務。同時,合理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允許在建項目在批准的限額內通過銀行貸款解決部分後續融資,避免資金鍊斷裂,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存量債務允許逐步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項目建設。

(六)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

在認真做好前期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的基礎上,對財經違紀違法問題的多發區、易發區、敏感區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定期組織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檢查,堅決防止財經違紀違法問題反彈。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每個專項資金都要發布操作指南並向社會全面公開,使財政資金陽光運行。加強財政資金尤其是重大民生資金的監管,強化審計監督。加快推進財政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和機制建設,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政府採購等權力集中的重要領域和關鍵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通過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運用,強化對財政業務及管理工作風險的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有效防範各類業務風險和廉政風險。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預算意義重大。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自覺接受全國人大的監督,虛心聽取全國政協的意見和建議,銳意改革,真抓實幹,努力完成全年預算和各項財政改革發展工作,為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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