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許懷德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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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許懷德狀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06

臣竊以謂治天下在明號令,正朝廷在修紀綱。號令所行,紀綱所振,由人主有賞罰之柄也。若號令出而不從,紀綱弛而不整,又不以賞罰臨之,而欲正朝廷治天下,臣不知其可也。

今者陛下親祀宗廟,不敢獨受其福,推恩群臣,遍及中外,此聖德之至深厚也。而臣下輒敢有所輕重,以謂例恩泛及,視以為輕而慢之,原其情理,其可恕乎!方祫享始畢,恩典推行,命出之日,宰相押班,百官在列,宣揚制誥,布告天下。而將臣偃蹇,不肯受命,稽停製書四十餘日,有司無所申舉,恬然不以為怪。是陛下號令不能行於朝廷,而紀綱弛壞於武士。凡士之知治體者,皆為陛下惜也。

臣謂方今國家全盛,天下無虞,非有強臣悍將難製之患,而握兵之帥輒敢如此不畏朝廷者,蓋由從前不惜事體,因循寬弛,有以馴致也。今若又不正其罪罰,而公為縱弛,則恐朝廷失刑,自此而始;武臣驕慢,亦自此而始;號令不行於下,紀綱遂壞於上,亦自此而始。

夫古人所謂見於未萌者,智之明也。若事有萌而能杜其漸者,又其次也。若見其漸而與之,浸成後患者,深可戒也。

臣前日為許懷德事曾有奏論,略陳大概。蓋以方今賞罰之行,只據簿書法令以從事,而罕思治體。況如懷德,在法非輕,於事體又重。故臣復罄愚瞽,伏乞聖慈裁擇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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